8、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以“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生態示範縣(市),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為重點,製作“6·5”專題片在電視台播出。在市區主要街道設立5個大型環保公益宣傳廣告牌。繼續在哈報、電台、電視台開辦環保專欄,舉辦以“創建環保模範城、生態示範縣(市),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主題的圖片巡展100場,通過新聞媒體、環保網站、社區環保宣傳欄等多種形式,擴大環保宣傳面和社會影響。落實《黑龍江省全民環境教育試點工作安排意見》,在排污企業員工、國家公務人員、重點農戶中全面開展環境教育,非重點農戶接受環境教育面達到60%以上,中小學校開設環境教育課程持續達到85%以上,培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環境教育典型50個。成立黨幹校環保講師團,編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講義》,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重點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壯大環保志願者隊伍,在市區和城鎮社區全面建立宣傳監督站,發展志願者協會個人會員3000人,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在社區開展以節油、節水、節電、節氣和家庭廢物綜合利用為主題的“四節一用”活動,形成政府與群眾在保護環境方面的良性互動氛圍。
(三)加強擾民污染整治工作
1、強化擾民噪聲整治。按照“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繼續針對擾民嚴重的加工修理業、餐飲業、娛樂業等固定噪聲源開展專項整治,治理擾民污染源200個,建設安靜小區9個。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廢品收購、機動車鳴笛等流動噪聲源的科學治理措施。結合城市改造,協調推進集中加工、修配城和配貨物流中心建設,引導噪聲污染嚴重的加工廠、修配廠和空車配貨業戶從居民區遷出。繼續開展兩考噪聲專項整治,認真籌劃和組織好“安靜日”活動,重點解決夜間建築施工噪聲、餐飲娛樂等場所夜間噪聲問題,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噪聲防治意識。
2、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解決飲用水安全、建設項目違法開建、各類工業開發區環境污染等問題為重點,採取掛牌督辦、聯合執法、跟蹤檢查和輿論監督等有效措施,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同時,對2005年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行為要跟蹤檢查,確保今年一季度內完成整改任務。
3、強化放射和輻射環境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健全放射源市、區縣(市)安全監管體系,射線裝置申報登記率達到92%,放射性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設置率達到95%,60%的五類放射源和三類射線裝置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
4、加強環境信訪。認真做好信訪事項登記、受理、轉送、交辦、督辦、告知、答覆、通報等每個環節工作,提高信訪辦理質量。實行信訪工作“雙向承諾逐級上訪制度”,信訪承辦部門要與上訪人簽訂雙向承諾告知書,告知上訪人在等候處理結果期間不得越級上訪,承辦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承諾時間內辦理完畢,並給上訪人以負責任的答覆,對已經處理到位,上訪人不服處理結果的,要實行重大疑難信訪聽證會制度和三級終審制度進行結案,確保全年環境信訪案件辦結率達到98%以上。繼續堅持領導接待、下訪和包案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強化責任追究。局領導班子每月要聽1次信訪工作彙報,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對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要親自批閱、親自督辦、親自簽發上報結果,市局信訪辦要定期檢查通報。要在各社區建立環境信訪接待窗口,及時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污染擾民問題。
(四)強化環境監督管理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准入,對環境污染嚴重、特別是新建化工、石化類建設項目和流域兩側的大項目要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制定污染防控應急預案,環保部門要從嚴審查、從嚴審批、從嚴驗收。加強對環境敏感區和各類開發區內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監督發改委備案核准項目環保審批手續辦理情況,對未批先建、未同步建設配套環保設施、未申請竣工驗收的違法項目,依法責令停止建設和處罰,並在整改合格前不予審批其它新擴改項目。嚴禁越級審批或降檔審批,對各區、縣(市)環保局不依法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辦理竣工驗收、履行監管職責、發現建設項目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報告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哈大齊工業走廊建設項目要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提高環評執行率。推動開發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區域、流域的重大開發規劃和省、市及有關行業、區域發展規劃,開展規劃環評。
2、大力實施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編製“十一五”期間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將總量控制和削減指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區域、流域和重點污染源,在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中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跟蹤檢查,禁止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嚴格限產、限排。在市管醫藥、化工行業和每個區、縣(市)5個企業中開展環境行為評價試點,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綜合評價定級。
3、強化現場監督管理。開展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現場檢查檔案,對排污大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三同時”項目、限期治理項目、資源開發活動、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地等每月現場檢查不少於1次,對文昌、太平污水處理廠和30%的重點污染源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實行對重點企業排污總量執行情況月分析報告制度。加大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查處力度,強制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和落後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嚴厲打擊“十五小”、“新五小”企業,重點關停一批違法的造紙、水泥、化工企業。完善環境監察制度,強化包片管戶責任制的落實,建立重點企業內部環保監督員和外部監督群眾志願者隊伍,協助專業執法人員抓好日常監管,進一步拓寬監管渠道,增強現場監管效果。
4、強化排污費徵收。認真貫徹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環境統計工作的意見》,以統一採集和核定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污數據為重點,做好排污申報工作,實現環統、排污申報、排污核定數據“三表合一”。加強對區、縣(市)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核定,對年交納排污費1萬元以上的區管企業和5萬元以上的縣(市)管企業報市環境監察支隊審定。進一步擴大排污費徵收面,加大征繳力度,全市排污費徵收額達到6500萬元,各區、縣(市)不低於2005年水平,對超收的單位,在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方面給予一定支持。強化排污費徵收稽查,對區、縣(市)拒繳、漏繳、少繳排污費企業和地方保護行為開展重點稽查,稽查徵收的排污費直接上繳市級財政。
5、提高環境監測和監察能力。做好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和省計量認證五年一次複審工作,繼續落實環境質量公布制度,及時發布城市空氣、水質、飲用水源、生態狀況等環境信息,積極爭創國家一流監測站。呼蘭區和11縣(市)監測站要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環境例行監測工作,按時上報環境空氣、水源地、地表水和環境噪聲監測數據,通過年度監測質控考核。建立環境應急、污染源監控、“12369”為一體的環境監察應急指揮中心,加大環境監察覆蓋面和管理力度,8個區和4個縣級市的環境監察大隊全部通過國家環境監察標準化二級驗收。
6、建立應急監控和預警體系。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區域、全市環保部門環境應急預案,健全環境應急指揮系統,完善應急裝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水平和能力。健全環境污染事故信息報送制度,建立並落實信息報送責任制。市、縣2006年6月底前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產生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單位及化工、造紙、冶金、食品四個行業重點污染源,要全部制定企業污染應急預案,提高污染事故快速反應能力,並做好市局備案工作。繼續開展以化工等高危行業為重點的環境安全大檢查,重點排查松花江沿岸、飲用水源地和人口密集區的石油化工企業隱患,督促落實環境污染事故防控措施,建立檔案、登記檢查制度、案件移送移交制度和執法聯動機制,對重大環境污染隱患,抓緊提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7、深入落實三元、三色環境監管機制。各區要重點圍繞健全社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立社區群眾協管員隊伍、落實“五個共同”要求,深化三元和三色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社區三元機制和綠色業戶的規範化創建水平,50%以上的社區、30%以上的綠色業戶要分別達到三元環境管理示範社區標準和環保誠信自律綠色業戶標準,並通過市級驗收。各縣(市)要在城關鎮全面推廣三元、三色環境監管機制,20%以上的社區和10%以上的綠色業戶要分別達到標準,並通過市級驗收。
8、提高環境規劃、科技科研、產業、信息、投入能力。加快“十一五”期間區域、行業污染防治和環境質量全面達標規劃、循環經濟規劃等環保專項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工作,按照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不同要求,開展生態功能區劃研究。制定《哈爾濱市蜂窩煤質量標準》、《哈爾濱市機動車污染排放限制標準》,爭取列入地方標準體系。抓好華爾化工電石尾氣綜合利用等10項示範工程建設,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產品20項。廣泛深入開展環境標誌宣傳諮詢和認證工作,規範環保資質管理,建立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和註冊環保工程師制度。加強評估機構建設和評價隊伍管理,強化環評文件技術審查。推進環保產業化基地和產業化項目建設,抓好哈爾濱國家級環保科技產業示範園、哈爾濱表面處理工業示範園建設。整合信息化平台,開發應用環境監測和污染源數據中心及污染源監控地理信息系統,推進環境監測點和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工作,各縣(市)實現虛擬寬帶網連接。推動各級政府將環保投入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建立環境保護預算科目,幫助企業治理污染項目100個。推進日元貸款7000萬美元用於何家溝污水處理廠和松北污水處理廠建設,做好環保項目的融資,積極爭取世行、亞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中央、省環保專項資金對我市環保項目贈款、補助和貼息。
三、加強隊伍自身建設
(一)提高隊伍綜合素質
認真學習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黨風廉政規定、公務員法和國務院決定等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幹部隊伍的政治思想和業務學習、培訓,增強新時期環保工作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促進發展、加強管理、依法行政、服務群眾、自主創新的本領。要在實踐中培育和弘揚“熱愛祖國、忠於人民,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的精神,自覺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
(二)加強政風行風和黨風廉政建設
以滿意服務為標準,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繼續開展政風行風評議活動,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嚴格執行“六項制度”、“六條禁令”和局系統辦理事項監督評價制度,辦理事項回訪率要達到100%,滿意率達到90%以上,市局每季度要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1次檢查、通報,堅決杜絕部門和行業的不正之風及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全面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細化責任內容,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從源頭上防止腐敗。
(三)加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
加大對環境執法活動的行政監察力度,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季通報制度,系統各部門、各單位每月要對行政許可、限期治理、排污收費、行政處罰、規範性文件等行政行為進行1次自查,並將自查結果上報市局,市局將抽查和通報。健全執法人員考評檔案,將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考核、執法活動記入考評檔案,考評結果與執法證件管理及幹部考核掛鈎。推進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對在執法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和不到位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
(四)繼續抓好系統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按照國家環保總局提出的工作高效率,服務高質量,對自己高標準的“三高”要求,開展建設學習型、服務型、節約型、廉潔型、創新型為內容的“創一流、作表率”主題實踐活動,開展以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服務社會為宗旨的“滿意服務年”活動,提高行業文明創建水平,樹立環保系統良好的社會形象。以增強班子成員行政管理能力為重點,積極開展學習好、工作好、團結好、作風好、自律好的“五好班子”創建活動。深入開展黨建工作,加強規範化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鞏固先進性教育成果。積極爭創市級先進文明系統,大力培育先進典型,並適時做好總結表彰工作。搞好工、青、婦和統戰工作,開展好扶貧幫困活動。
(五)轉變作風狠抓落實
各級領導要以只爭朝夕、鍥而不捨、攻堅克難的精神,發揚重實幹、辦實事、求實效的工作作風,帶頭抓落實。要堅持抓基礎求高標準、抓重點求突破、抓難點求解決、抓典型求帶動,切實抓出成效。要注重調查研究工作,堅持採用課題制的辦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開展放射性污染管理、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立法調研工作,各區、縣(市)環保局和市局各單位都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總結和調研,至少上報1篇高質量的調研報告,通過調研成果轉化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