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 )方式計價,每噸( )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 )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 )%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二)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市人民政府××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台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 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后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三)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 工程木工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 1 條 總包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整體工程開竣工日期: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 2 條 本分包合同承包範圍:按人工報價清單的工程項
第 3 條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 4 條 合同工期:
4.1 本項目總施工期: 年 月 日 止。
本項目木工分項工程工期為: 年 月 日 止。
4. 2根據施工現場具體情況雙方確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詳細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乙方應嚴格按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保證每區段工作和整個分包工程按時完工,任一區段工作的延誤都應被視為工期延誤。
第 5 條 合同價款
5.1 本工程合同款單價:按乙方提供人工報價清單(報價清單作為合同的符件1)
5.2 工程量計算原則:實際面積(套內徑計算)及人工報價清單說明
5.3 本工程概算估價為: (實際總價按實際工程量和人工報價清單計算為準)
5.4零工按每人每天 元結算
5.5本合同為閉口合同,除非甲方更改合同,造成合同價格增加5%以上,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加合同價款,反之亦然。
第 6 條 分項工程質量要求:
6.1 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驗收規範及建設方的驗收標準要求(建設方的驗收標準要求,作為合同的符件2)。
第 7 條 施工現場管理:
7.1 甲方派: 為駐現場負責人。
乙方派: 為現場施工負責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7.2 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注意防火、防盜及施工安全,在施工中發生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及經濟損失。
7.3 乙方及其人員應聽從甲方的安排指令,做好與各分包工種的配合。
7.4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審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所購材料質量、用款計劃及其結算,並監督、驗證乙方的工程進度和質量。
7.5甲方駐地工程代表有權隨時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及質量(包括乙方所購材料的質量),如果乙方的施工行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乙方應即刻糾正錯誤。乙方糾正錯誤后,通知甲方並得到其認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 8 條 甲方責任:
8.1 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前,甲方負責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並負責組織圖紙技術交底,審查乙方的裝修分項工程施工方案。
8.6 協調本分包合同範圍內分項工程施工與其它工序施工之間的關係。
8.7 及時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施工出入證、圖紙洽商等有關工程文件。
8.8. 提供施工必要的臨時水、電接駁點。
8.9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及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8.9 監督檢查乙方施工,辦理驗收手續。
第 9 條 乙方責任:
9.1 按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的時間準時進、出場;
9.2 按設計質量要求編製施工方案,根據甲方月、周施工計劃組織施工。
9.3 施工前熟讀圖紙,對特殊工藝或尺寸圖紙有疑義的及時和甲方代表溝通、確認。不得隱瞞或盲目施工。
9.4 乙方必須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清單及數量。對到達現場的材料由乙方負責運輸搬運、分類堆放及保護,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
9.5 明確工地負責人,並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及本工種上崗證,配合辦理相關批文手續。
9.6 負責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並保證不損壞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項目,如有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9.7 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支費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9.8 乙方如果中途自動退場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並保留對其追查法律責任的權力。
9.9 分包方負責施工所需的臨電、水布置,電動工具的用電必須使用帶漏電保護的安全電纜及電箱。所用工具(含各種電鋸及鋸片、各種電鑽及各種型號電鑽頭、雲石機及雲石機介片、各種型號的開孔器、鋁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紙架、沙紙打磨機、切割機、磨機等)及所用的電纜電箱等,保證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
9.10 遵守甲方現場關於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噪音及油漆的施工時間為: 至 ,應嚴格遵守。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11 每天下班前完成相關區域的現場清潔工作,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
9.12 負責配合甲方對本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及資料的編製。
9.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如因乙方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有權按1000元/天處罰。
9.14乙方自我完善施工防護措施,在工程期間的人身傷害,與甲方無關。
第 10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0.1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方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和驗收。
10.2 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達到建設方工程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應進行返工、修改並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3 在分包施工中,乙方應服從甲方發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及經濟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經濟支出,均由甲方承擔。
第 11 條 工程款支付:
11.1 本分包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按階段支付。
11.2 一階段:工程進度至中期驗收合格后(油漆進場前):支付工程概算價的 45 %為工程款。
二階段:代業主驗收通過後:支付至確定后的實際工程量得到的竣工結算的90% 。質保金 5% 保質期兩年滿后結清餘款;
11.3 保修期兩年。 竣工結算時留 5 %保修金,保修期滿后十天內結清。
第 12 條 違約:
12.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明確指令、確認、批准,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有關責任,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12.2 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建設方工程質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有關責任,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3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 13 條 安全及文明施工:
13.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自備相應的防護措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2 乙方負責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配備專職安全員,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產負責。
13.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機具必須經檢驗合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機具安全使用標準。若乙方違反操作規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及生產機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 14 條 工期、質量約定:
14.1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乙方不預繳納的,甲方有權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為拖期罰款。
14.2 甲方未能按時提供合格工作面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並且每延誤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實際發生的窩工損失費。
14.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建設方的規定或質量驗收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拆除、剝離及重做,並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經濟支出以及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 15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5.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工程款結算后即告終止。
第16條 合同份數
16.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