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證協議
甲方(用人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借用乙方 ,作提升企業資質使用,使用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費用為 .
二、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其學歷證書(原件及掃描件,只做提升企業資質使用,不得用於其他)、身份證(掃描件)、職稱證書(原件及掃描件)、職稱評審表(原件及掃描件),甲方審驗證件確認無誤后留存職稱證書原件。借用期間,甲方用學歷證書、身份證、職稱評審表原件時需提前與乙方聯繫,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使用證件。
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提供的工程師證轉借到其他單位使用。
四、當甲方為應對資質年檢或主管部門檢查,需要乙方提供有關證件時,乙方應及時配合提供,不得延誤。甲方使用證書時,由於乙方的其他執業資格證註冊與甲方使用其證書衝突時,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借用金,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職稱證書及評審表。
五、借用期滿,退還乙方所留存的證件。如不退還則按每本 元/月計算。如需續借,由甲乙雙方另議。
六、甲方丟失或損毀職稱證書,甲方賠付乙方,或幫乙方補辦(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上述後果,甲方概不負責。(職稱證丟失,賠償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學歷證丟失,賠償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六、借用證書付款方式為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年,共計 萬元掛靠費用。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退還所有證件后失效。
八、本合同所指金額均為稅後金額,如本合同發生繳稅等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另行商定,若有糾紛,經雙方協商無效后,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甲 方: 乙 方: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