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協議書範本(一)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根據我國的《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轉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
2.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範圍: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葬墳用地。
二、轉讓(買賣)方式
1、甲方保證把該土地塊賣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不能再次轉賣給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為葬墳。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將按照我國的《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甲方的責任。
6、該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葬墳期間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個地方挖掘),並且甲方有義務協調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該村的村民無理取鬧,延誤葬墳的時間。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權利歸屬乙方千古己擁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簽定協議之後,乙方具有處理此塊土地的權利,但是甲方無權利干涉。
9. 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轉讓(或賣)土塊(或岩石山頭)上的石頭和樹木均屬於乙方擁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石頭和樹木的施工利用。
三、違約責任
1、當甲方誠邀乙方索要土地時,甲方應承擔《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規定並且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甲方賣地時千倍的賠償金:即--------------------------。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甲方是認為乙方不要,並不退還定金 。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買賣土地的本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雖然部分空處用碳素中性芯筆填寫,但是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
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協議書範本(二)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願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於**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於**********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於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範本(三)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 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於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借用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七、在借用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