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堖。四至為:
面積: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計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租賃款人民幣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為每年5 月1 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2 、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徵用后,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英堖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乙方在以後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后,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 式3 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 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 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乙方(蓋章):
**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二)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 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