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合同(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務小區公共綠化養護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場所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項目:
第二條 綠化養護範圍
第三條 綠化養護內容
上述第二條範圍的喬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綠化的日常綠化清潔、除草、澆水、施肥、病蟲防治、修剪、補苗移植、中耕鬆土、做保水圈、防風防寒等工作。
第五條 綠化養護服務質量要求及扣分(支付違約金)標準、檢查方式見附件
第六條 承包方式
採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養護肥料、養護水電、藥物、待補苗木、綠化垃圾清運)、包工具、包設備、包質量、包安全、包風險的方式。
第七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質量、計劃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批准乙方依據季節和植物生長特徵編製的年度養護計劃;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存放養護工具的場所;
4、甲方應按時、足額(扣除違約金后)支付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費用;
5、不得干涉乙方內部員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綠化養護保潔安排、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取提供綠化養護服務的報酬;
2、有權制定各項綠化養護工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因政府、行業組織、同行等參觀檢查或甲方臨時開展各項活動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乙方應全力配合;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5、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年度綠化養護方案,於上月28日提交下月工作計劃,當未按計劃實施時應告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6、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執行標準、工作時限,保質保量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確保住戶、甲方員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
(1)暴雨、颶風來臨前大型喬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響到行人、遊人安全的樹木加固設施;
(3)及時拆除固定樹木的支架、鐵線;
(4)加強帶刺樹木對人身安全的防護;
(5)路邊、停車位(場)邊等公共場所樹木、花草定期修剪;
(6)綠化垃圾及時清理;
(7)噴施農藥前、中的安全通告與警示;
(8)修剪、更換樹木、花草時現場的安全防護;
(9)養護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與使用時現場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達標的養護設備設施、病蟲害防止藥品;
(11)採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發生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工作範圍內、留宿、爭吵,進入住戶室內;
9、乙方工作人員應穿着統一服裝,形象端正;
10、乙方應定期自行組織員工進行職場技能、緊急狀況處置技能、災害事故救護、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藥物安全噴洒和自身安全防護等培訓。乙方有責任對員工進行法制、衛生社會公德宣傳和崗前及崗中培訓,並進行有效的考核檢查;
11、乙方需按照法律法規 、政策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雇傭、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保險;
12、乙方在養護期間應對生長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時進行更換;應保持草坪平整,經常性積水的低洼處,應逐步用河沙或黃泥填高;保持工程環境乾淨整潔;可修剪類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齊;自然造型類花草長勢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小區綠化設計、配置。
第十條 綠化養護服務費用 (註:含稅,未扣違約金)
1、 綠化養護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年度總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
2、綠化養護費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為節假日、公休日,則支付日順延至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導致甲方、住戶、他人人身及財產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當該疏忽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甲方承擔的全部責任;乙方員工故意偷竊、破壞甲方及住戶財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扣除兩倍偷竊或破壞物品價值的違約金,並要求乙方更換肇事員工;乙方員工辱罵、毆打甲方工作人員、住戶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乙方員工侵犯住戶、甲方員工其他合法權益的,除應依法承擔責任外,根據性質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倍經濟責任的違約金。
2、合同有效期內,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壞造成喬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擔更換或賠償責任,更換的苗木應基本與死亡苗木的品種、規格、長勢相當,否則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3、乙方提供的綠化養護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現場負責人隨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多次違反同一質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違約金)標準扣除違約金;嚴重違反質量要求、特定質量要求的,不經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違約金。違約金從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務費中扣除。
4、違反第九條第5款規定,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計劃的,應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方案、計劃實施且沒有合理理由的,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彌補未實施措施的權利。
5、違反第九條第3、6、7、8、9、10、12規定的,根據性質每次/每處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200元,嚴重的應支付違約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遲一天支付綠化養護服務費用,甲方應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總額款3‰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若雙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違約金累計超過2000元,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違反第九條第4款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乙方更換現場管理人員應在3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確認相關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2、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現場主管人員簽署意見。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業經營許可執照等相關法定證照正本供甲方驗證,複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檔備案。
4、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6、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及時協商處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合同簽定地人民法 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9、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一份。
10、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綠化合同(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蔚藍印象環境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為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設計周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年2月20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簽設計合同。
第四條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3萬元(大寫:叄萬元正)人民幣包干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1.5萬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1.5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為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第六條取費原則
1、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2000定額:SGD1-2000至SGD7-2000,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Ⅱ檔。
2、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核實后協商解決。
第七條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為準。
2、本合同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20%,其中5%為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餘15%作為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審核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雙方於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本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造價的10%,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后,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為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核定價格后,認為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為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為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三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48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24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后,甲方應於兩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辦好驗收手續。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24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后2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為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3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 人:(章) 承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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