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協議
甲方(承包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狀況:甲方出租的承包土地是甲方在 年 月 日同**縣**鎮磨**村簽訂的為期 年的承包土地。該承包土地的用途為農業耕地,其坐落位置:
二、甲方出租的土地面積為 畝。甲方出租土地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費用按年按畝計算,每畝每年 元。
畝 年,共計 元,一次性付款。國家政策向甲方發放的各項補貼款由 方所有。國家或政府交通有關部門佔用耕地時政府發放的補償由甲方所有。
四、在承租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土地,不得破壞土地性能,改變土壤結構。
五、本協議簽字後由甲方到村委會辦理備案手續。
六、本協議屆滿時,乙方有優先繼續承租權,出租期限及費用屆時再另行約定。
七、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協議。如果一方解除本協議,就得向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額賠償。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意見: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協議 標籤:這片土地是神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