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公關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網絡發帖、媒體公關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申明
第一條 乙方是合法經營的單位,是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專業機構,包括不良信息監督、調查、舉報、取證、清除、優化、訴訟的“流水線式”工作模式,通過對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使企業和個人享受網絡宣傳所帶來服務。
第二條 甲方系中國境內合法經營單位(公民)。
第三條 甲、乙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二章 服務內容及方式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通過正規途徑將甲方的合法信息和訴訟請求,通過網絡進行傳達、發布。
第五條 乙方通過網絡發布信息將甲方合法、真實信息上網,並有義務邀請平面媒體進行參與報道。
第六條 甲方負責提供所需發布的一切資料和合法手續,並保證所發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所有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加以補充,附件有效。
第3章 付款方式及金額
第八條 本合同的費用總額為 元人民幣)。合同簽訂后甲方首付30%作為風險金合計 ,政府介入后餘款計 元一次付清。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乙方本着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有償服務。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種與互聯網不良信息相關的業務諮詢與政策諮詢,同時也為甲方提供互聯網不良信息處理情況報告與分析,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永遠依法保護因服務關係而知悉的有關甲方的經營狀況及其他隱私,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人。
第五章 權利、義務及效果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交納服務費。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身份和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甲方確保所述事實準確、真實,如有信息不準或提供虛假消息而帶來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6章 信息保密及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對於乙方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不良信息事件(註:政府行為、行政行為),甲方違法而造成的不良信息,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儘快通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將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雙方權利,加強對個人以及商業信息秘密,無論任何時候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對方信息(本條規定長期有效)。
第十六條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合同標的的十倍賠償。
第十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相關爭議,若雙方不能友好解決,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而且仲裁是最終的。
第7章 備註
第十九條 媒體發布稿件,先期甲方過目。
第二十條 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先期在網絡炒作,能夠引起社會適當反響,半個月後平面媒體炒作,必須能夠引起市領導關注。
第二十一條 以上條款如實現,餘款一次性付清。否則退回預付款。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機公關服務合同 標籤: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