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背上書包成為一名學生后,我有過許許多多的同桌,但最令我難忘的,還是我現在的同桌——宋明紳。
他雖然相貌平平,但他卻有顆金子般的心。
記得有一次,剛到校,看到黑板上老師留了早自習作業,想快點寫,但筆袋卻找不着了,於是我把書都掏出來,翻了個底朝上,也沒發現筆袋,“這可怎麼辦,沒有筆袋,就寫不了早自習的作業,寫不完早自習作業,老師會批評我的”。想到這,急得我像熱鍋上的螞蟻。
“你怎麼了,看你急的那樣?”我的同桌宋明紳問。
“我的筆袋不見了,準是昨晚寫完作業忘記裝了,這可怎麼辦,這可怎麼辦?要是寫不完作業,老師會批評我的。”
“沒事的,不是有我呢嗎?給,用我的寫。”
說著,就把他用的筆遞給了我。
“那你怎麼辦,難道你不寫了嗎?”
“沒事的,我這還有一隻呢。”
“那可真的謝謝你了。”
“可別客氣了,我們是同桌嗎,要是再客氣,可真的寫不完了。”
於是,我們倆一起把早自習的作業寫完了。
記得還有一次,我們在操場上玩,就聽見離我們不遠處有個小弟弟在哭,我們循聲望去,原來是那個小弟弟摔傷了,膝蓋都擦破了,直流血,宋明紳二話沒說,就跑過去,攙着那個小弟弟向校醫室走去……
像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這就是我的同桌,他這種助人為樂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們學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