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在造成別人的生死離別時,請問問自己,你做的事情到底是什麼。
——題記
傑克經常超速。有一天他在開車時,從後視鏡看到一輛警車跟了上來。靠邊停車嗎?傑克瞅了一眼速度表,就意識到自己正以每小時109英里的時速開車,超速!傑克繼續若無其事地開着車,到了海邊時,他還沒停下,只是沿着海岸線滑行,讓那個警察着急去吧!
當傑克的時速降到每小時10英里時,他靠邊停車了,並用手指敲打着方向盤,顯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警車也停下了,警察從車裡走出來,對傑克說:“你超速了,這次已經是第23次了。”傑克對警察說:“我並不知道我超速了,你記我多少?”“109。”警察說。“哦不!我的時速最多到98!”傑克還在狡辯。突然,警察撕下了一張紙遞給了傑克,傑克想,這一定不是罰單。他奇怪地打開了紙片,一行工整的字跡讓他驚呆了:
親愛的傑克:
你好!
你知道嗎?我曾經有一個6歲的女兒,被一輛車軋死了,你可以想象到,那是一輛超速的車。但是他僅僅坐了6個月08天的牢,就被放出來了,他又可以回家擁抱他的女兒了。它有三個女兒,我卻只有這一個,你想想,這是多麼讓人撕心裂肺的痛啊!所以我請你記住,千萬不要再給別人製造生死離別了,那樣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的傷和痛啊!
——一位失去女兒的交警
3月17號
傑克的眼睛濕潤了,回家的路上,他慢慢的,慢慢的開着車……
五年級:郭挺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