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天。媽媽帶着我去了蘭蘭的奶奶家。
可是,不幸的是,媽媽的腳在走田埂的時候,一不小心,把腳給崴了。媽媽的腳就這樣光榮地負傷了。一開始的時候,媽媽的腳都也沒有什麼明顯的變化,至少在外表上真滴看不出太大的變化,只是腳踝處顯得稍微腫了一點。但媽媽走起路來的樣子,卻是一瘸一拐的。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媽媽的腳就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她的腳踝處顯得越來越腫,而且慢慢地擴散開去,直至整個腳背面都是腫起來了。用手輕輕地一按,還會有一個凹進去的手印。而且我只要稍微碰一下媽媽的腳,她就疼得“哇哇哇”的大叫,真的像是殺豬似的。這個時候,媽媽還會說:“你沒看到那麼腫了,還來欺侮我的腳。”我只好認錯。
我看着媽媽那隻腫脹的腳,胖乎乎的,不是挺好的嗎?我感覺肉嘟嘟的,多可愛呀!雖然兩隻腳的大小不均與,看起來不是那麼的協調,但也算是一道亮麗的風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