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爸爸還有媽媽一起去超市購物。
到了超市裡,爸爸就去買麵條。剛好碰到賣麵條的地方在搞促銷活動。滿六十八元可以送一輛手推車。爸爸覺得這樣也挺划算的,反正我們也經常要吃面的。於是,爸爸就買了很多面。買完后,就和那個促銷員說:“我買了這麼多,可以送一輛手推車了嗎?”那個促銷員說:“可以的,但你等一會兒,付完錢,再來向我拿,我不是不相信你,剛才就有幾個人,沒買,把這些面都拿到外面,但我的贈品卻拿走了。我也沒有辦法。”爸爸說:“沒事的,我等一下給你看。”
由此我想到了一個誠信問題,既然你拿了人家的贈品,就應該買回這些產品,怎麼可以這麼不講誠信呢?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誠信還是要有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