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小女孩,但卻像男孩,看我的長相:一雙大眼睛,別看它大,但卻連雞蛋大的字還看不清楚。別看我眼睛看不清楚,但一對藏在頭髮下的耳朵卻彌補了眼睛的缺點:爸爸上一樓都能聽見[當然了,爸爸的皮鞋又大又沉,而且踏得響及了],媽媽再小聲說話都逃不過我的耳朵。我的小嘴可以說是一見到吃的就要吃,連坐席都敢去抓吃的。雖然我是女孩,我的頭髮卻是短的,就到耳朵那兒,夥伴愛叫我“假小子”。
我的性格就像男孩,那一次,媽媽帶我去坐席,叫我聽話一點,結果一到那,我這看看,那瞧瞧,看着看着,我就掙脫媽媽的手,和幾個“生”男夥伴一塊兒玩了起來,我們在下面東跑西跑,我把一個花籃碰倒了,花撒了一地,我去道歉后,就在下面搶花,一點也不像女生。我愛穿裙子,但又不敢穿,因為我的腳上有許多疤,嗚嗚,誰叫我手愛摳。
我還像一個瘋子,在家跑把花瓶打碎,在外面草坪上踩了花草,有一次還把一棵樹苗踩壞了。誰叫我愛瘋,嘻嘻。
下次再談,為啥?“母老虎”姨婆回來啦,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