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天的晚上,我因為中午的哥哥給我打架,而被弄的心情不好……
“姐姐”弟弟拍着小手,蹦蹦跳跳地告訴我“媽媽說,可以去明珠廣場玩了。”弟弟說的話,讓我從悔傷里逃了出來,媽媽說了下面三個要求:
一、不可以亂跑,亂跳。二、不可以和陌生人說話。三、不可以亂花錢。
等到了廣場,哇,好多人呀,有年長的爺爺,奶奶,有陪着孩子玩的叔叔,阿姨,有大哥哥,大姐姐,還是比我們小的,弟弟妹妹(好可愛喲)。
廣場里可真熱鬧,有玩排球,有的玩羽毛球,還有玩“鉤魚”,有的在閑聊。
爸爸,媽媽在放孔明燈,這我可不能錯過喲,放了上去的時候,我要許個願望,希望能實現……
這就是我們的明珠廣場,這就是我們喜歡的樂園,每晚去十字路口邊的明珠廣場都是這樣興奮,這樣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