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守信”,這是我媽媽常對我說的一句話,也是我媽媽做人的一條重要原則。
有一次,鄰居碧軍要我媽媽上街時,幫他帶兩條魚。媽媽答應了。直到8點多,媽媽忙完了家務事後才去華舍街上買菜。我也隨着媽媽騎着自行車出發了。我們在農貿市場里轉了好長時間,買了好多東西,菜籃子也沉甸甸的。真可謂是滿載而歸。
我們蹬着自行車回家了。我與媽媽說說笑笑,很快騎出了新街。媽媽突然想起了給人家帶魚的事。見媽媽撥轉車頭往回騎,我心裡很納悶,勸着媽媽別回了,還幫媽媽說了許多忘記買的理由。可媽媽卻一本正經地說:“人要守信,說話算話。答應人家的事,要儘力辦好。”我說不過媽媽,只好再回到市場內,買好了魚。這時已10點多了。媽媽把魚交給鄰居時,卻絲毫沒提重新轉回去買魚的事。
難怪周圍鄰居那麼信任媽媽,尊敬媽媽,原來她有這一條做人的準則: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