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學六年級的課本里,有一篇這樣的文章:《窮人》,這篇文章寫了有一家人很窮,有五個孩子,他們家的鄰居去世了,桑娜把兩個孩子抱回家,而又怕丈夫會數落他……
讀了這篇課文,我感受到桑娜和丈夫特別的偉大,因為他們的家庭並不富裕,他們還要收養這個孩子,我覺得桑娜是特別有愛心的人,在那個時代,有這種人是極為罕見的。
再看看我們現在,有誰會主動養一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孩子,還不是遇到這種情況第一個退。甚至現在還有些父母把自己的親生孩子拋棄與馬路邊,這樣的事情在當今這個社會還少嗎?難道這是一個親生父母應該做的事情嗎?如果不想要這個孩子,為什麼要把他生下來呢?現在還有些人,看到馬路邊的棄嬰,一眼都不瞧的就走了,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條幼小的生命啊,難道他們還不如小貓小狗嗎?現在,有多少人能像桑娜夫婦兩個一樣了。
六年級:趙雨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