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是一個很美好的詞,也是一個有些不可信的詞。我們從來不輕易說永遠,因為它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周六參加了一個婚禮,聽了證婚詞有些感動。這次的證婚詞和以往的一些不同,它似乎更加細膩,更加富有情感,大概也是由於說到動情之處新人都落淚了的緣故吧。但我不禁想,他們今天的承諾,是否能夠有一生那麼長的有效期。陷入愛河的人們,都說要愛彼此到永遠,有些卻在一段時間后感情就出現裂痕。愛情易讓人變得衝動,在初階段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等到度過初階段后便被生活所困擾,才發現愛情其實一點也不可靠,薄如蟬翼,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終身未婚,他認為愛情讓人變得不理智,會影響他的判斷力,這也是有些道理的。出於青年階段的人們總是輕易說要愛到永遠,他們沒有明白承諾之後需要去行動,於是就如流星一般,在一瞬間爆發出迷人的火花,卻註定只是匆匆而過。
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愛情,沒有永遠。就算當初司馬相如是怎樣風度翩翩地出現在卓文君的世界,為她彈奏一曲《鳳求凰》,兩人一見鍾情最後私奔,最後還是負了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只是無“億”,便是散場的時候。飽讀詩書的才女文君又怎能裝作視而不見,守不住他的人,也守不住他的心,只怪自己太幼稚相信愛情的永遠。
然而蘇軾與王弗的愛情,卻是能讓我們相信還有“永遠”存在。當年她披紅挂彩,嫁入蘇府,又紅袖添香,伴讀他左右。才子佳人,多麼美好。只是好景不長,十年後她便去世了。我一直喜愛蘇軾,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他的痴情。人已逝去,思念還在。“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江城子》一詞便將這種情感抒發得淋漓精緻。一閉上眼,他彷彿還能看見她當年對鏡梳妝,淚水沿着他滄桑的臉流下。就算相逢,她也該不識他這個老翁了。歲月侵蝕,他早已塵滿面,鬢如霜,再也不是當年的模樣。他對她的愛做到了“永遠”,雖然陰陽兩隔,但思念還在,愛就不會消亡。
在友情方面,我們也依然天真地選擇相信“永遠”的存在。一次和朋友吃飯,朋友突然說:“等我們老了以後,彼此要常來看望,做永遠的朋友。”我笑她單純,幾十年之後我們該不識了,何來再見,更不用談“永遠”。事後想想,朋友的想法其實很美好,如果我們真的能如她所說的那樣,那該多好。
我不知道“永遠”是多遠,但我明白,應該珍惜當下。與其對那虛無縹緲的未來憧憬,不如憐惜眼前人。就算你我之間只是邂逅,只是匆匆地擦肩而過,至少我們還有回憶,這才是真正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