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尼克絲
[phonenix 音譯,鳳凰,不死鳥]
樂山一中高一(16)班 王嘉奇
不太喜歡談一些深邃的話題,因為太過沉重,不適合年少的孩子來思慮;因為太過深邃,深得花掉我數年的閑暇時間來思考,仍得不出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答案,並且今後數年也不對找出答案抱有希望。卻不知怎的,最近讀到的文章書籍,聽聞的事件,總是不約而同的和“生與死”有關。
我曾問,我們存活在世界上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要為生存消耗掉生命?為什麼要為求生而不擇手段把自己的靈魂變得扭曲醜惡?莫非來到這世上就是為了讓自己飽經疲勞飽受痛苦?問朋友,話一出口,被朋友嗤之以鼻,罵道:“你有神經病啊?”問長輩,他們異口同聲“你怎麼凈想這些空虛無聊的問題,把你的腦子多用在正經事上!”直至現在,我仍堅定地認為想這些問題並非發神經,如果有人給我一個解釋就可以使我信念明確地生活,不會像現在,偶爾出現迷茫。這些問題也並非空虛無意,更不是無聊,只是,長輩們自己也沒有答案而已。
從來沒有遇到過一個和我同樣“神經”的同仁,迫於無奈,只好到書籍中尋找,聽說哲人們作家們都喜歡思考感悟。
在三毛的《不死鳥》里,她提到丈夫荷西曾問她:“如果你只有三個月的壽命,你將會去做些什麼事?”她回答,“傻子,我不會死的,因為還得給你做餃子呢!”她的答案簡單而固執——我要守住我的家,護住我的丈夫。一個有責任的人,是沒有權利死亡的。因為在這世界上,有人把你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千萬倍,為了那部分人的幸福,你有責任活着,艱難且堅強地活着。於是,我自認為找到了答案,我活着是為了讓親人幸福,這是我的責任。
三毛的丈夫死於意外的潛水事故,父母也因自然規律相繼辭世,我一直以為三毛會堅強地活着。也怪我孤陋寡聞,最近才得知,幾年前,她已在醫院病房的點滴架上自戕。心中恨恨的,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因為親人都離世了,於是她輕易地扔掉了自己的生命,讓靈魂離開那具穿着白底紅花睡衣,懸在點滴架上的軀體。再無親人需要她來悉心守護,於是她放棄生命,這是什麼荒謬的邏輯?
忽地憶起余華的小說《活着》里的主人公富貴。他的小兒子因為抽血過多死去,女兒因為難產而死,戰友因戰爭而死,妻子因患病而死,甚至唯一的孫兒也因一頓吃得太飽被活活撐死。結尾,他經歷無數生離死別,還是堅韌地活到垂暮之年,年老體衰仍牽着老黃牛下地種田。通看全書,從未有一字一句提到自己有輕生的念頭,只是一直與生命鬥爭,為了活着而活着。
我想,生命的意義在於為自己所愛之人創造更多的幸福,絕不以死來懲罰為你付出愛的人。並去體驗生活中的五味,不要像三毛“沒有選擇地做了暫時的不死鳥。”而是永遠挺立着,毫不退縮,決不逃避,做一隻永恆的菲尼克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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