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大家都說,初戀是最難忘,最刻骨銘心的。
已經分開兩年多了。
再次走到那個曾經熟悉的地方,曾經一度徘徊的地方,還是禁不住內心有種異樣的激動,有種難以抑制的欣喜。卻是茫然的,莫名 的。
想我們從前,走在那個每天必經的地方,偶爾碰了面,卻不敢搭腔說話。因為都有面子,都矜持。然後扭扭捏捏半天,還要偷偷用餘光去瞥他,只為能看他一眼,甚至不願好幾百米的追隨,去同一個地方吃飯,在靠近他的地方說笑。從來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是為了能多看他一眼。
那時候,感覺校園的每一個地方都是十分美好的。都是充滿了春季幸福的戀愛氣息。柳枝輕拂,溫風低語,吹過的陣陣花香,更似戀人魂牽夢繞的發香。然後就可以在校園的某一個角落或某一個不起眼的場合一抬眼不經意間就看到他,也有時在茫茫人群中一眼就能定格在他的身影上。就是這麼神奇,一眼就看得到。
如果他看到了,視線不小心相撞,就會惹得兩個人臉紅。其間的情愫,也只有兩個人可以懂。
喜歡他走路的樣子,覺得酷酷的。喜歡他憂鬱的眼神,那樣的成熟感覺。喜歡他走很長的路后回眸,然後視線可以定格在我身上,即使不是我身上,哪怕只是我這個方向的某一個地方,也是那麼的欣喜,那麼的激動。如今想想,真的搞不懂那個時候自己是怎麼想的,為什麼會痴迷成那種程度。可是如今,為了另一個人,又何嘗不是魂牽夢繞。
以前的感情,幼稚得很,天真的很,也純真的很。以前只有喜不喜歡,喜歡就可以,不必耍什麼心計。
那個時候,真的不再是這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