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自己好像活着的目的就是掙錢。曾經一度以為,談錢很俗,如今卻覺得,不談錢沒什麼好說的了。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現實,小氣,摳門,可是,經過五六年的生活,我發現,貧窮比摳門小氣這些更加的可怕。
有句話道是,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前段時間,奇葩小姑子一次又一次催債的事讓我更加認識到了,窮真的是可恥的。人窮了,連自己家親人都看不起,更別說別人了。
這麼多年了,好像一直都貼着窮人的標籤。沒房子,沒車子,沒存款,除了有一大筆外債。一個兒子。別的,真的是一無所有。
可是,如今30來歲的自己,上有老下有小的。爸媽有什麼事,自己人到不了跟前,錢也沒有。每當想起有一天,自己會面對父母的需要而無能為力的時候,就感覺活着真的是一種煎熬。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曾經在網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沒錢的你,就是可恥的。因為你沒錢疼愛你的孩子,沒錢孝順你的父母。對下,你沒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對上,你沒盡到孝敬父母的義務。對自己,你沒辦法讓自己過得開心快樂!這樣的你,就是可恥的。
現在想想,這樣的話,真的是真理啊。
如今的自己,就是可恥的。
真希望自己的努力可以讓自己稍微不那麼可恥。稍微有點收穫,然後可以對下,疼愛有加,對上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