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不夠關心網絡上的名人,所以今天才看到關於郭敬明的那條新聞。就是郭敬明旗下的作者李楓,她在微博上發出的那條信息,關於郭敬明性騷擾的。剛開始看到這條信息的時候,我完全呆住了,覺得很不可思議,覺得這是不是有人鬧著玩兒的。然後就在百度里搜寫了相關信息,發現其中真的有複雜內容。
原來在早年就有相關的傳聞,懷疑郭敬明的性取向不正常,懷疑他真的是同性戀。可是現在李楓的的事情一出來,究竟是什麼真相立馬就顯而易見了。
在幾年前,我特別喜歡看郭敬明的小說,儘管涉及抄襲案,但我相信他還是有苦衷的。儘管他的抄襲案敗訴之後,一直堅信自己的原則,雖然這種行為讓人很費解,但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因為我知道他有真實的能力,這種能力是抄也抄不來的。
可是現在出了這樣的事,也不是看不起同性戀的人,別人喜歡什麼樣的人跟我們沒有關係,那是他們的自己的事。可是對於性騷擾,這就明顯觸犯了法律。起碼體現了對人的不尊重。
關於這件事情,網友們有很多評價,觀點也是眾說紛紜,各不相同。
作為吃瓜群眾,我覺得最好的態度就是沉默不言,給當事人最起碼的尊重,不要讓他們還沒有說話之前,就已經近被唾沫星子淹死了。沒有資格去評判,卻總是把自己當成大爺,隨意去評判別人的事情,真的是道德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