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真的好險哦!現在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 還好啊!還好我運氣好,差一秒,我就死在那個該死的劊子手手裡了。丫的,這樣就算了,他居然還停下來說我沒看車。氣剎我也……我要不是看在他已經半腳踏進棺材的面子上,我就一巴臉把他扇到太平間。 為了平息我的怒氣,我決定在此數落他違反交通法規的罪狀: 一、 超載。居然載了三個人。 二、 開的是報廢車。丫的,居然開着“龜仔”在路上狂飆。 三、 無證駕駛。這個猜也不用猜,那把年紀,那技術,能拿證,我把頭拿下來給他當凳子坐。 四、 超速駕駛。我日啊,“龜仔”最多也就六十,而他當時的速度至少就四十。而那條路限速是三十。 五、 開的是無牌車。還好我沒被他撞了,要不然他跑了我還不知道哪裡捉他去。 六、 沒戴頭盔。 開這樣的車還敢不戴頭盔,估計是不想活了…… 七、 一邊開車,一邊吸煙。 我靠,用得着牛到這樣嗎? 八、 也是最嚴重的一條,就是不應該把目標對準我。 丫的,你死就算了,我還沒活夠。我還有老媽,還有老婆。我兒子還沒出世。我的壯志凌雲還沒完成,還有我的鴻圖大業…… 寫這個是為了提醒大家:以後開車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就算自己不想活了,可是不代表別人也得陪你一起死啊!在你想飆車的時候,想想自己的家人,想想別人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