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整個下半年,較有影響的幾個學術、文學大獎,沒有一個不是進行得磕磕絆絆,而評獎結果也均是頗多非議。先是“長江《讀書》獎”就學術委員會召集人能否獲獎在學術界引起了一場筆伐;接下來首屆老舍文學獎也“驚爆出內幕”,得獎作品居然不在候選之列!戰爭逐漸升級,接下來的矛頭就集中到了“茅盾文學獎”這樣的國家級文學大獎:初評尚未啟動,評委遭質疑,入圍作品遭非議,直到最近好不容易評出了獎,還被冠上了“文學界的‘狗皮膏藥’”如此不雅的稱號,令人哭笑不得。但事情並沒有因此完結,茅盾文學獎塵埃落定,對她的姐妹獎——另一國家重量級獎項——“魯迅文學獎”的遲遲不露出水面,人們又開始了質疑:兩年一評的魯迅文學獎“難產”了?
“魯迅文學獎”是為鼓勵中國當代優秀短篇小說、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等的創作和寫作設立的,其中包括每兩年評選一次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全國報告文學獎、全國優秀詩歌獎、全國優秀散文雜文獎、全國優秀理論評論獎、全國優秀翻譯彩虹獎等7個單項獎。每四年評選一次的魯迅文學獎大獎,是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重要獎項。”
第一次魯迅文學獎評出的獲獎作品包括:史鐵生的《老屋小記》等6篇短篇小說,鄧一光的《父親是個兵》等10篇中篇小說,邢軍紀的《錦州之戀》等15篇報告文學,李王英的《生命是一片葉子》等8種詩歌,何為的《何為散文選集》等15種散文雜文,樊駿的《認識老舍》5篇評論文學,楊德豫的《華茲華斯抒情詩選》等6部翻譯作品和陳占元等25位翻譯榮譽獲獎者。按照評獎方案,魯迅文學獎各單項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首次評選完成於1997年,評選的是1995-1996年的作品。從1996年到現在已經四年過去了,按理,第二屆獲獎作品名單早該公布,四年一次的大獎也應見分曉。可評獎活動遲遲不見啟動。
作為《中國作家》的資深編輯,第一屆魯迅文學獎的評委之一,楊志廣向筆者道出了個中部分原委。第一次評獎帶來的諸多後遺症使作協顧慮重重,不敢貿然開始第二次評獎。第一次評獎,獲獎作品篇目過多,僅報告文學作品就達15個之多。如此多的作品,是否都代表了最高成就,值得商榷。二是此次評獎,單項獎是實行“包干制”,承包給各雜誌社的。如報告文學一項的評定由《中國作家》雜誌社承擔,中篇和短篇小說分別由《小說選刊》和《人民文學》承擔。參評作品雖然由各地作協推薦和評委推薦,但是在評選過程中受各主評雜誌社影響較大,近親色彩較濃。三是“地域色彩”濃厚,一方面是評委感情因素在起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出於文學觀念上的差別,使得北京作家和軍隊作家的作品佔了相對較大的比例。
有關人士對此提出了質疑。一位獲獎者表示國家文學獎是嚴肅文學獎,如此斷斷續續,影響評獎的嚴肅性、權威性,對創作者的積極性是極大的損害。另外,新的評獎辦法,單是從數量上考慮“也是有欠缺的”。他也對徹底解決評委的“近親問題”表示了懷疑。由於評委都是由作協指定的,以文壇有影響的評論家居多;而中國文壇的現狀是:文學評論家和作家關係密切,由於人情關係而有情感上的偏向很難避免。
魯迅文學獎可謂是“啟而未動”。文學界的評獎,尤其魯迅文學獎可以借鑒電影的百花獎、金雞獎,分開來評出專家獎和群眾獎。既然評委強調通俗和高雅的界限,索性將兩類分開。上屆魯迅文學獎還有一個毛病就是學院派的味道太濃,特別是小說獎獲獎作品,很多群眾都不知道。《小說月報》堅持每年都要評出“小說月報百花獎“,完全由讀者投票。而上次魯迅文學獎的奇怪現象是讀者投票評出的小說月報獲獎作品沒有一篇入圍魯迅文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