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雙方自顧,地位平等的原則,就聘任事宜正式達成如下條款:
一、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安排: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2、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根據園方工作需要,隨時服從園方工作的調配。
三、工作條件與要求
1、乙方具體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執行定時,定崗工作制;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教育數學、管理、服務設施和設備,提供必需的資料、教材和教學用具;
3、乙方必須履行崗位職責,運用甲方所提供的物資,保質保量的按計劃組織與實施保教工作。重點做到:
①用真誠的愛心去關照孩子的生活,身邊不帶自己的孩子;
②用高度的責任感去保護孩子的安全,出了事故,要妥善處理,不導致家長的投訴。
③用親切的語言去與家長溝通,督促家長按時繳納費用,勸阻家長在園不禮貌行為;
④用謙慎的態度去團結教職員工,講文明、促和諧。不因情面而相互隱瞞同事間的違規行為。一旦出事,隱瞞者和當事者承擔一切責任;
4、教學設備、教學資料和教學用具,甲、乙雙方清點登記註冊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和使用,要經常整潔,每學期要逐步開放開放使用,學期結束清點收藏好,如有工作調動,必須行使交接手續后,方可調離;
5、甲方鼓勵教職工積极參与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活動、科學研究、教育資源開發等;乙方凡在以上各項活動中獲得名次者,一律給予精神與物資鼓勵獎(按園方獎懲辦法執行);
6、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結合乙方自身條件的具備,提供進修、培訓的機會;
①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培訓費
元;
②甲方送乙方進行專業進修和培訓,所需費用的一半由甲方支付,另一半由乙方自付,自付部分按工作年限的延續年限逐步歸還乙方。(資料費、結業證書費由乙方自付,證書原件暫由甲方管理,正當理由解聘合同時發還乙方);
7、甲方為異地乙方提供住宿,住宿者有權享受園方提供的生活設備,可要遵守作息制度,愛護使用,發揚勤儉節約精神,特別要講究整潔、衛生;如違犯操作法損壞設備者,酌情賠償,乙方下班后不管在園內園外發生的事故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四、工作報酬:
1、甲方的工資應遵照按職、按崗、按勞分配的原則;
2、甲方每月5日前以貸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3、試用人員,甲方按試用期工資標準付給乙方,工作報酬:每月500元,試用期暫定(普高普大三個月,中幼專兩個月、大幼專含本科壹個月)。
4、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乙方工資按甲方《工資方案》進行計算。
五、福利待遇與要求: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寒暑假期全休可享受月基本工資200元,上班人員按上班天數計算法發放工資。(上半個月班的基本工資部分對半計算)。
2、乙方在甲方連櫝工作時間滿兩年者,可享受合法婚假4天(再婚者除外)喪假3天(僅限有血緣關係的直系親屬)照常享受工資,計劃生育指標內的生育,享受產假壹個月(發基本工資)。
3、為方便教職員工,甲方為乙方提供周一至周五一頓免費中餐。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論工作時間長短享受有同等的佳節福利。
5、乙方請事、病假,事前出示請假條,並註明事由、出示憑單,遇特殊情況,由本人或家屬電告後補寫假條,沒有假條以曠工認處。
6、平日乙方有急事或看病,需登記記進出時間,以便妥善安排頂班人員,累計假時,提供出缺勤依據。如自行進出,以曠工論處,出了幼兒事故加倍處罰。
7、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按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途溜號或無故曠工,如有違者,按園方制度執行。如乙方曠工超出五天,甲方可作自動離崗處理,扣除乙方當月工資及培訓費。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①乙方在工作中複發已患有的疾病、造成事故者。
②未完成教學計劃、影響團結、工作表現不好,家長投訴達到多次的。
③不能為人師表、不能以身作則者
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訂立本合同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①聘任合同期未滿,且不符合第六條第2款的任何一條的。
②處於規定範圍內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如雙方無異議,可以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簽手續。若有一方不再簽訂合同,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1、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第六條第二款)被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作經濟補償。
2、甲方單純性減員提出解除乙方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補償。
3、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對甲方做出經濟賠償。
①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解除聘用合同,應付給甲方工作損失補償金500——1000元或扣除當月工資。
②乙方在工作中對本園孩子有體罰、侮辱、打罵等行為者,視具體情況。處以1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按有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
③乙方所管理的教學設備、資料、教材、教具、。如遺失照價賠償。
4、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在未接到甲方解聘通知書的情況下,應主動與甲方聯繫續簽合同事宜;如乙方不再續簽,也請在前30天通知甲方,雙方好合好散。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聘任合同書 標籤:合同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