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人眼中,我們永遠是孩子,談戀愛就是不應該的,不應該早戀,那時我瞞着家裡和他戀愛了。那年我高二,他高三。
我和他是在網上認識的,後來見了面,第一次見面我們一起去吃了飯,他坐在我對面,他一直在看我,我還去了他的學校,他的班級,坐在他的座位上,認真的寫着他的名字。他說很喜歡我,我也喜歡他,自然就在一起了,那時我剛升入高二,家裡不允許我談戀愛,我當時比較叛逆,還是戀愛了。
我和他不是一個學校的,平常都在自己學校上課,因為午休時間也很短,所以幾乎不會見面,只有在周日下午的時候見一面,一起溜達散步。放假的時候,我就會聊天聊到很晚,他高三,學習任務很重,放假比我晚,但是我每天都會等他聊天。
我們分了一次,具體原因現在我已經不記得了。後來,我生病了,發燒而且咳嗽,在打針的時候,他來了,他說我困了就靠着他睡,送我回學校的時候,他對我說,他還喜歡我,希望我還是他的女朋友,我答應了。
不久,他也生病了,正是換季的時候,感冒很盛行,換我去看他,機緣巧合,他說他的媽媽要來看他,我要走,他不讓我走,就這樣,我見到了他的媽媽,母子談話,我坐在一邊默默的不出聲,相信他的媽媽知道我是誰。後來他對我說,他媽媽說我很漂亮。
在一起有段時間了,正像所有的情侶一樣,我們都是青春期,他說要周日去旅店,而他找的借口也很完美,他說下午很冷,溜達的時候也冷,屋裡面不冷。我拒絕了,對他說了再見。沒錯,我甩了他,但我覺得我做的是對的,現在想起來更覺得自己做的沒錯。再見,我的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