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學期結束,我們班頒發獎狀,這本來是一件可慶的事,卻引起了我們部分同學的不滿。 事情的原因是這樣的:我們班主任在評選的時候就問了我們班幾個女生,本來一個成績不錯,品德也滿好的女生被她們推薦了,卻被我們老師一口否決了,原因是她沒有去老師家補課,而且平時少言寡語,不怎麼會討好老師。可就這一件事還說的過去,更氣人的事卻又接二連三地發生。 到了報到那天,老師在頒發獎狀的時候,居然把“文明禮貌獎”給了平時最愛罵人、最喜歡在課堂上講話、喜歡跟着男生起鬨的三個女生,原因又可想而之——一是因為她們平時的表現沒有人去告訴老師;二是因為她們去老師家補課。 後來,我們又發現:去老師家補課的人幾乎都拿到了獎狀,只有一個沒有拿到,原因是那個女生不是跟老師一個鎮的人(我們學校是由兩個鎮的小學升級升到初中的)。而且事實也證明了老師的包庇——我們這一部分地區的學生只有3個人拿到獎狀,而其餘的獎狀都歸屬她們那部分地區的同學。 我看着那“來之不易”的獎狀,不禁感慨:難道隨着社會的發展,那些人人讚頌的“紅燭”,那些辛勤勞動的“園丁”,那些不知勞苦的“工程師”也發展成“儲蓄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