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阿狗。”話說的好絕情,我曾經瘋狂的喜歡你們,甚至是對待沒一隻不認識的狗都迷戀。是不是有些不正常啊!確實,也許有些孩子和我一樣。
“再見,阿狗。”這都是你們逼我的。典典死了,我曾經幻想自己長大了再養一隻狗,可今天的新聞再次使我的希望成了泡影。我不得不承認你們為人類帶來的害處。
我的典典,我養了它兩年,經過了兩個夏天,典典咬了我兩次,由於愛,並沒有因此而使我不愛典典。今天的大家看法說的是:在今年的7月25日、26日、27日這幾天中雲南省牟定縣的醫院多少個生命死於非命,被自己的狗咬后得了狂犬病死了,政府全面捕殺當地的狗5000多。這就是它們猖狂后的結果,咬自己的主人。你們真沒良心,他們養你,可是結果生命卻葬送在你們的口裡。這就是一開始用錢買“棺材”嗎?用錢買棺材還可以讓自己最後有個歸宿,可有你們呢?他們的一生到臨死連一個完好無損的身體也沒能帶走。
這能讓人瞑目嗎?肯定不能。怎麼可以,誰能想的到,被自己的愛狗“送走”。這就是‘狗臉不認人’。這就是為它們付出的代價嗎?這就是我們的愛。我曾說過:“動物和人一樣都是有感情的。狗,我低估你了,你們厲害,我被你們的外貌迷惑了,你們才是真正的有一個好樣子的魔鬼。你們不吸我們的血,不吃我們的肉,你們要的是人們的命啊!”
再見,阿狗!是你們太無情了,請別怪我無義。你們的惡行我看在眼裡,我沒有辦法忘記那麼多的生命被你們奪取,他們是無辜的,你們太黑了,甚至比我想象的惡魔還要可怕。
再見,阿狗!如果有一天必須讓我殺掉你們,告訴你們,我不會猶豫,因為是你們逼我的,我為了人類我不得不狠心的放棄你們這一群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