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叫什麼名字吧!沒錯,我叫“放大鏡”。我的頭大大的,身子細細的,眼睛明亮,外表像一根棒棒糖。我家就在名揚海外的商店中。在那兒,我有許多的親朋好友。
自從一天起,一位博學多才的 李 博士把我買走後,我就 成了李 博士的好幫手。他每天拿着我觀察世界的稀少的豬籠草。我實在是太幸福了。有一次,禮包是被一位電視台的工作人員邀請他去鑒定一個古董, 李 博士帶着我去鑒定,這可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上電視,兄弟姐妹們一定很羨慕我吧!我漸漸變得驕傲起來。工作 后李 博士把我放在桌子上,突然被 李 博士的女兒給發現,她拿起我跑了出去,她發現了一朵花上的一隻蜜蜂,她拿着我仔細的觀察它。有時拿着我觀察螞蟻搬家;有時拿着我幫她的爸爸—— 李 博士找東西;有時在同學的面前炫耀。我變得自負起來,她幹什麼事都帶着我,對我愛不釋手。有一次吃飯時, 李 博士就問女兒:“女兒,你洗手了嗎?”“還沒呢!”小女兒回答道。“如果不洗手小心細菌呀!”小女兒拿着我照了照說:“什麼也沒有呀!” 李 博士無可奈何。到了第二天, 李 博士又請來了一個好幫手——顯微鏡。我一看到他自大的說:“切,就你那樣兒,還想和我爭,門都沒有。” 李 博士說:“你可別小看了這顯微鏡,它雖然像一位彎着腰的老頭兒,但是他能把物品放大一千倍,還可以看到細菌呢!”女兒疑惑到說:“細菌——細菌長什麼樣兒啊?”“你自己來看看吧,”小女兒仔細的看了看,“呀!真噁心。”放大鏡不服氣的說:“我們來比賽,看誰把東西放得大。”可誰都知道是顯微鏡贏。可結果一出來真的是顯微鏡勝利了。
自從這次比賽后,放大鏡懂得了一個道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短處,正所謂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教師點評:
作者發揮了豐富的想象力,並以擬人化手法第一人稱行人。語言幽默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