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我對生死的見解。
我認為人有死就有生,如果一個人在冬天去世了,那這個人再過他活過的年數在加幾十年就會重生,在他沒有生命的時候就是死人,而不是鬼。在夏天去世的話,就再過他活過的年數減幾十年就重生。
至於究竟是怎麼個重生法,我也說不出來。
有人認為我的想法很荒唐,他們認為人不會重生。隨他們去認為吧,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老師早早就說過,人像太陽,兒童就是早上的太陽,大人們就是中午的太陽,老年人就是傍晚的太陽了,太陽一落上,人就沒有生命了。那麼我們按照自然的規律,太陽落山後不是還會升起嗎?太陽升起用老師的說法說不就是一個生命的誕生嗎?冬天的白天短,夏天的白天長,如果你足夠聰明,就會知道我為什麼認為人在冬天去世重生的時間會比夏天長很多了。
用我的想法說,人是有前世和後世的。我們前世的事情會全忘光,說不定你的前世是馬克思或是希特勒。呵呵,純屬虛構,別當真。
對於我的想法,我想告訴你們,不要全信,也不要全不信,因為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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