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上有醫生,有教師,有科學家,也有大老闆、工廠……然而,其實我們每個人也都是一個作家——書寫自己人生的人。
市場上的書有賣得火熱的,也有幾乎無人購買的,因為它們的內容有所差異,而人生的書也有差異,它們有的精彩,有的平淡,有的值得回味,而有的卻不堪入目。
有成就的人着着一本好書,它記錄著那些人一路走來的坎坷,記錄者他們的奮鬥歷程,也記錄著他們的經驗。這是一類該反覆翻閱的書,它讓我們明白:不經風雨怎見彩虹?!
有的書的內容很平淡,然而平淡之中卻記錄著着書人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渺小,卻又有實際意義。它教會我們反思生活,讓我們學會在生活中尋找為人類做貢獻的機會,讓我們學會吧看似平淡而平凡的生活過得不平凡!
還有一種書,它們的情節看似轟轟烈烈,然而卻毫無意義:打架鬥毆的生活夠刺激,然而干犯法的事再熱鬧又會有什麼用處?!這樣的書是不值得一看的,着這樣的書的人也只會是個遊手好閒、為人類增大負擔的人。
還有一種書不僅不堪入目,更會污染人心、危害社會。它們的故事講述着犯罪,它們的故事引誘着還未讀懂生活的人們,它們的故事讓社會不得安寧……當然,這樣的書最後只會有一種下場——被全權銷毀!
在書店裡,我們要認真仔細地挑選有用的、好的書籍,而在人生書桌上,我們更要持好手中之筆,書寫出一本精彩地人生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