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想買一套《紙項鏈》,然而書價一百三十元,太貴了。打開儲蓄罐,全部家當只有30元,怎麼辦?
暑假,我來到伯父家。伯母有一家“快餐沙龍”,生意很是紅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裡的打工仔。說是打工,無非是端端盤子,幫客人點點餐而已。
我全副武裝走馬上任。繫上圍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鑽進吧台,多氣派呀!
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盤子在吧台與餐桌間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見書在遠方向我招手,我快步衝上去。“撲!”哎呀不好!把茶潑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乾淨的裙子上頓時“鑽”出討厭的斑點,讓人家大清早就觸霉頭,心裡有愧了。“對不起,實在對不起!”我連忙賠禮。“噢,沒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輕輕地撫摸我的頭,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換來的100元,我高興得簡直要飛起來——可以買書嘍,買那朝思暮想的《紙項鏈》。
書,終於買回來了。我愛不釋手,欣賞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裡樂滋滋的。
開學了,班上要建立“圖書角”,班主任號召大家捐書,充實充實咱們的小書櫃。
捐書,捐什麼呢?我想到了《紙項鏈》。不行,捨不得,這可是我辛勤勞動的結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帶了一本發黃的《星際動物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