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要善於發現幸福、感受幸福、品嘗幸福。也許在收穫幸福之前,體驗的是酸辛、是艱苦,但重在品嘗幸福最終所帶來的甘甜。
有人把實現凌雲之志,榮華富貴當作幸福;有人把平安度世,安居樂業當作幸福;有人把人丁興旺,熱鬧非常認為是幸福;我認為愛是幸福的源泉,所有的幸福都出自那個泉眼——愛。
在我的生活中,品嘗得最多的幸福是來源於父母的愛,他們以清新的甘泉滋潤着我……
我經常會覺得父母對我有很多“無理要求”與“苛刻要求”。認為他們對我過於嚴厲。認為他們因為我有時考試沒考好而責備我是不近情理,認為他們老是讓我不要玩,抓緊時間學習是不疼愛我。可是在我學習取得進步,考試獲得高分時,我就會明白,他們對我的嚴厲是對我的愛,只不過是另一種表達方式。在那時,我感到了幸福,充滿了我的血液,注入了我的骨髓……
因為我家離學校較遠,每天起得比較早,而在我起來之前,媽媽早已起床,為我準備早餐,吃着媽媽做的早餐,聽着他對我的叮囑,這難道不是一種幸福嗎?每天放學,坐地鐵回家,爸爸都會準時在出口處等着我,這也是一種幸福。不論春夏秋冬,嚴寒酷暑,這些愛始終在點點滴滴的積匯,都轉化成無數幸福交織在我的腦際。
這一切,都使我明白了爸爸媽媽對我的愛是多麼的深重!沒有他們的精心呵護能有今天的我嗎?沒有他們無微不至的照顧我能健康成長嗎?沒有他們無私的愛,我能有這麼幸福嗎?
這就是我對幸福的品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