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腦海里,記載這許多難忘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使我最後悔。
這件事發生在五年級的時候,第一次測念英語單元卷,我滿心以為自己很高分。可是一發下來左上面有鮮紅刺眼的68分,老師的評講一句都沒聽到,那時候我心裡很難受,老師最後說了一句:“今天回去後晚上家長簽名。”
我把卷子放進書包,無精打采地往家裡跑。
回到家我好像做了賊似的,坐立不安的。媽媽也沒多問,我的心才放下來。吃過飯,我坐在寫字檯前想,給媽媽看嗎?不行,給她看了說不定會受皮肉之苦呢!這簽名……哎,考的不好本來就很難受,還要給家長簽名,這不是火上澆油嗎?啊!有了,我眼一亮看見桌上有一張100分的卷子,上面有媽媽的簽名,我把這張的名描上去,哇!還很像哩!
第二天,真是謝天謝地,老師也沒發現,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
一個星期後,我就要快忘記了這件事。媽媽幫我整理書包時發現那張卷子。媽媽奇怪地問:“我好像沒有簽到名。”這時候我才後悔來不及了。便把事情老老實實地告訴媽媽。沒想到媽媽卻溫和地對我說:“孩子,考的不好不要緊,只要再努力點就行了,可是你自私自利地簽媽媽的名,欺騙老師,就是不成實的表現。”聽了媽媽的話,我底下頭來,流下了後悔的淚。
啊!這件事是我的不對,請媽媽原諒。
新疆巴音郭楞庫爾勒市巴州石油第四中學初二: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