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在不太冷的日子去兜風,喜歡讓瘋跑的空氣被衣服抱個滿懷,讓清風弄亂我的髮型——儘管我只有幾根可憐的禿毛。
我走在鄉村幽靜的小路上,兩旁都是春天——我聞到了它的鼻息。它告訴我要放慢腳步,我停了下來,卻不經意地來看到了希望。
古往今來,有多少詩人留下過詠春、頌春、惜春、傷春的動人詩篇?現在,又到了桃紅柳綠、春暖花開的季節。又人說,春天風大,還有點冷,而我卻說,風兒是我兒時的夥伴,每年此時,我們便共赴心靈的約會,年年如此。風——它不因無人喝彩而退卻,它吹走了冬的沉寂,沖開了春的門扉。其實,春天不只一點兒冷,但溫暖的日子卻大多數——絕大多數。春天有風,卻溫暖、光明,挺美好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比愛春天更愛秋天。他們喜歡寒冷的蕭瑟?還是喜歡這個“酷”時代的流行——或者只是盲從。充滿希望的人總說“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於是盼着、等着,好不容易盼來了春天,又為何不好好珍惜,說自己喜歡秋天?
其實,春天挺長的——從有希望的那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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