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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初戀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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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她分手已經很久了。分手時我正在讀大一,分手的方式就是給我寄來一封“絕情信”,理由是“我們之間不合適,家人不同意。”三年多的初戀就這樣結束了。

  用現代的眼光來看待我和她的初戀,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三年來,我和她雖然有過出雙入對並肩成行的時候,但從未牽過手,更不用說有過肢體上的接觸,但在村民眼裡,我們就是一對戀人。直到她提出分手時我才明白,原來所謂的初戀只不過是我的單相思,村民們的大錯覺。人家只是想利用我是大隊幹部,掌握“插隊青年”生殺大權這個特殊身份而已,根本就沒有付出真情。

  其實我也知道,我們是註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一個是縣城的美女,一個是農村小子,“志不同道不合”,“門不當戶不對”。若不是她響應黨的號召下鄉插隊,接受貧下中農在教育,我們根本就無緣相識,更談不上結下初戀情緣。這點我早有思想準備。也罷,吹就吹了吧。關了這扇窗,必然會有另一扇門在為我開啟。我深信愛情的火種是滅不完的,這處熄滅了,別處還會再度燃燒起來。至於她,我只當脫掉了一件不合身的外套,輕鬆了,舒適了。

  緣份這個東西也真令人琢磨不透。有時候近在咫尺竟然無緣相見,有時候時過境遷竟然再度相逢。我和她分手3旬之後,竟然在一次老鄉聚會上再次相遇了。她說她與我分手后不久就調到了NN市工作,先是在林業局的一個下屬單位,然後結了婚,調到了丈夫所在工廠當工人。林業局那個下屬單位我知道,與我單位只有一牆之隔。我大學畢業分配到單位後進進出出,竟然沒有一次遇見她。偏偏在30年後,大家都變得人老珠黃,斜陽西下時才又再次相見,着實令人詫異。看來,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與捉弄。

  她對我十分好奇,不停地了解我的近況,而我都誠實地一一告訴她。但我發現她越聽越不自在,臉部表情越來越難看。也許她在後悔,後悔當初不該拋棄我。如果不拋棄我,那麼如今的她應該是另一種精神面貌:有氣質的、容光煥發的、趾高氣揚的;或許她在嫉妒,嫉妒我這土包子不該活得這麼風光,最好像個乞丐,如果是那樣,她一定很高興,認為當初拋棄我是理智的、正確的、英明的。

  這時,我意識到,我不能只顧侃自己了,老侃自己似乎對別人不尊重,似乎有些殘忍,我應該問問她這麼多年來是怎樣度過的。

  她說她也過得很好:嫁了個好老公,生了個好女兒,一家人幸福美滿,其樂融融。看得出,她那爭強好勝,死要面子的傲慢本性始終沒有改變。

  在她說話當間,我有意識地對她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發現她的精神面貌並不太好,仔細看去,發現她留着個雞窩頭,頭髮白多黑少,活像一顆白頭翁,在黑幕里反射出暗淡的灰光。她臉上的一道道褶子,寫下了艱辛與滄桑。她不注重打扮自己,着裝很不得體,着看上去不像城市人,倒像一位從農村到城市來訪親的老太太。從前的窈窕身材,如花似錦的容顏,高傲自信的神采已經被歲月消磨得無影無蹤。如果不是她先向我打招呼,我無論如何都認不出是她。如今的不合時宜的重逢令我有點失望,好似一瓢硫酸潑在我心上,瞬然之間,徹底毀掉了僅存在我內心深處的初戀情人的美好形象,我的心陣陣作痛。

  老鄉聚會,亦歌亦舞。老鄉們都知道我是一位業餘歌手,都鼓動我露上一手。我特意選唱了三首歌,第一首是《陪君醉笑三千場》,歌詞是:“想忘記,卻時常想起。你給的美麗,刺痛我心底。每一次,從夢中驚醒,沉默地哭泣,放肆地想你……。”第二首歌是《菊花台》,唱詞是:“……菊花殘,滿地傷,你的笑容已泛黃,花落人斷腸,我心事靜靜躺……。”第三首歌是姜育恆的《多年以後》,歌中唱道:“為什麼經過多年以後,所有的愛與恨不能淡薄,為什麼經過多年以後,風乾的傷口心痛依舊。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觸摸傷痕滿布的雙手,忍着痛掙脫內心的枷鎖……。”曲曲憂傷,款款深情。三唱過後,我回到座位上,發現她已經離去了。我趕緊追出去,只見一輛藍色的士消失在熒燈街上……。

  曲終人散,老鄉們各自離去,我也回到了家。當晚,我很難入睡,倒不是完全為了她,而是在想那些歌詞的詞作者,他們為什麼這麼聰明,能寫出如此撩人心扉、令人傷感、催人淚下的句子來。

  此後,我再也沒見過她,也沒有聽到有關她的任何消息,在我的心靈深處似乎還保留着些許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