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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鄒付元

  明代小說家馮夢龍曾說:“人生於財,死於財,榮辱於財。無錢對菊,彭澤令亦當敗興;倘孔氏絕糧而死,還稱大聖人否?”(《古今譚學-貪穢部》)人是大自然里的動物,是需要新陳代謝的有機體,離開物質財富,就不能解決衣、食、住、行,人就無法生存,更談不上精神生活。《尚書-洪範》中說,人生有六大不幸,貧窮便是其中之一。既然財富對於人的生存是如此重要,人們便由衷地嚮往財富。從金錢成為物質交換的中介,成為財富的象徵之後,追求金錢便成為人們實現生存的高質量的重要手段。中國人是從來不避諱求財逐富的。即使是儒家聖人孔夫子也曾說過,財富如果能憑自己的努力獲得,那麼即使為人趕馬車他也願意干。俗傳正月初五是五路財神的生日,為搶先接到財神,商家多於初四晚舉行迎神儀式。清人顧鐵卿《清嘉錄》雲:“正月初五日,為路頭神誕辰。金鑼爆竹,牲醴畢陳,以爭先為利市,必早起迎之,謂之接路頭。” “接路頭”亦即“迎接路頭財神”。初五日俗傳是財神誕辰,為爭利市,故先於初四接之,名曰“接路頭”,又稱“接財神”。大家滿懷發財的希望,但願財神爺能把金銀財寶帶來家裡,在新的一年裡大發橫財。

  人需要物質財富。財能活人,也能死人;生存需要財富,揮霍也需要財富;為了財富可以害人,可財富同樣也可以救人。從人性的角度看,對金錢財富的追求是人的自然意向;從倫理的角度看,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不僅因為人會思維、會製造工具,而且因為人具有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人不僅意識到自身對物質財富的追求,而且意識到自身對物質財富的追求是否妨礙、損害了他人或社會的利益,人懂得以價值標準和道德標準對此作出權衡。然而,人在財富和道德、法律出現矛盾,“二者不可得兼”之時,就有了截然不同的選擇。“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是指正當途徑,可更是法律和道德規範的體現。於是,在取財無“道”之時,財富對於生命、社會、人類的意義就令人茫然、困惑。有人選擇了“捨生取義”,有人卻喪失良知、人性;有人“人貧志不貧”,有人卻去盜、搶、騙,還有人利用手中的權利去貪污、受賄。“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各顯其撈財之本領,毫不顧及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約束,不惜深陷牢獄之災,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價。

  人類創造物質財富,本來是為了活得更好,沒想到在追求財富的過程中,卻發現財富往往與罪惡、墮落聯結在一起。於是在財富面前,有的人退卻了,他們否定對財富的追求,害怕去追求財富,“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的思想就被接受了。其實這些人並不是不要財富,要是能得到財富,又沒有痛苦煩惱,那麼誰也不會拒絕財富。只是這些人無法順利得到財富,卻又害怕去奮鬥,只能通過命定論的平衡,讓自己在窮苦生活中感覺舒服舒服而已。

  人需要追求財富,可是,人在追求財富的同時,更需要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正確的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