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只有一半能說普通話,同時有四成人看不懂繁體字,但仍有0.92%的人堅持使用繁體字書寫。這是12月26日在人民大會堂揭曉的“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的結果。(《京華時報》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已經有四年多了,然而,普通話的普及率仍然如此之低,令人堪憂。調查結果顯示,全國能用普通話進行交際的人口約為53%,8%的人從出生就開始講普通話。場合越正式,普通話的使用頻率越高;其中在家講的最少,在單位最常用。目前,方言還是家庭成員最主要的交流語言。多數人學普通話最主要的困難是“周圍的人都不說,說的機會少”和“口音不好改”。
普通話普及的目的是為了人們之間更好地交流,提高效率,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其意義非常重要。但是,要在一個方言充斥的地方要普及普通話,不可避免的是要遇到方言與普通話的衝突,兩者之間的博弈也是在所難免。因而,必須為普通話的普及設定一定的領域,進行特殊的保護,創造出聽與講的氛圍,才能順利推廣和普及普通話。
普及普通話應當著重於以下幾個領域:首先,各級政府的官員和在國家機關中必須以普通話為公務用語,官員和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對於社會具有導向作用,官員和公務員在日常工作、接待群眾和接受採訪、電視講話等活動中必須帶頭使用普通話;其次,教師和在學校里,也必須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因為學校擔負著教書育人的職責,對人的成長過程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學校的普通話氛圍為普通話在人們中普及能打下堅實的基礎;再次,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有聲媒體應當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公共服務行業也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用語,這些行業面對大眾,他們中間率先使用普通話,不但能讓人耳濡目染,有聽的氛圍,也能讓人有一個身體力行進行講的氛圍,便於普通話迅速傳播與普及。
然而,普及普通話卻不能以全面打壓的方言的生存領域為代價。因為,文化要有多樣性才能發展和壯大,才能豐富多彩,而語言的多樣性無疑也是文化多樣性的一個集中體現。因而,筆者並不主張在普及普通話過程中,讓方言萎縮乃至消亡,方言也應當有自己的生存的空間。因此,在上述的一些正式的場合外,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一律整齊要求人們講普通話,在一些文藝創作和表演中也可以方言為用語,甚至在方言萎縮比較厲害的地方,還應當成立一些組織對方言進行挖掘、整理、搶救。
一方面,在正式的場合,多創造和培育普通話普及的氛圍,讓普通話走向千家萬戶;另一方面,在普及普通話的過程中,也必須留給方言一定的生存的空間。每一個人能運用保持本土特色的方言,同時又能運用普通話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交流,讓普通話和方言能達到共生共榮,這也許是一種理想狀態,也是我們應當爭取達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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