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光陰里的人或者事,滾滾紅塵,人講人緣,物講物緣,緣來緣去,我已經知道,那屬於我的,都將是好光陰,即使悲欣交集,我亦會珍惜。——文:籬落疏疏
繁華落盡,木紋老唱片的聲調幽幽響起,只要那麼一丁點孤獨就夠了。所有的舊愛新歡亦不過是紅塵一粒。思念一個人的滋味,就是喝了一杯苦酒,化成百轉柔腸,吞下去燒得人無無處可去,無以訴說。
愛比塵埃低嗎?如果我愛你,我情願低到塵埃中去,甚至,比塵埃還要低,低到更低的裡面,直到盡頭。那些刻在椅子背後的愛情,會不會像水泥上的花朵,開出沒有風的,寂寞的森林。我知道我不是一個很好的記錄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歡回首自己來時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佇足,然手時光仍下我轟轟烈烈的向前奔去。處可去,無以訴說。
愛情是十分淺薄的。沒有辦法,這世上很多事情開始於淺薄——你別以為驚天動地的愛情有多深刻,往往是一個剎那,驚鴻一瞥。就這麼簡單。當你愛一個人時,你才發現,他是你心裡地刺青,永遠深深地印在你的心裡。
我的愛情是什麼?是一地煙花,是一地清涼,是一片又一片的斷壁殘垣。是煙花開了,煙花敗了。我們的眼淚打濕了我們的衣衫,我們手拉着手,看着太陽一點點落下去,看着舊光陰一點點落下去,我們知道,好多東西,再也不會回來了。
但我的文字比愛情更痛。曾經文字是愛情的傳媒,它代表着天長地久,富含着彼此的幸福。而分手后,愛情不在,余剩傷痕纍纍,一地狼藉,此時的文字,雖然還是清秀,油黑。但給人卻是多餘,痛楚。文字比愛情更痛,真的。愛情是一副畫,,富有神秘,給人溫存,文字就是一把刀,刀會在心上刻下唯美的畫,彼此的名,深深地。熱戀時這叫刻骨銘心的愛,分手后這就成了絞徹心扉的痛了。
愛情比煙花清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