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風詩詞協會簡介
草原風詩詞協會是一個由古體詩詞與現代詩歌集合而成的以詩詞繁榮為己任,發揚現代詩詞的文化藝術而形成的全國性詩詞學會組織,是由全國的詩人和詞曲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所組成的非營利性團體。
特點:全國性、創新性、指導性;
理念:秉詩詞之神、揚華人之魂、承古典之蘊。
性質:由全國詩人和詞曲作家以及文學愛好者所組成的非盈利性組織。
宗旨:廣泛團結詩人詞曲作家,傳播文學信息,開展學術交流,提高寫作水平,培養文學新秀。
章程: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熱愛文學產業,拒絕商業文學。
三、維護本協會的名譽,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禁止通過本協會進行不法行為,一經發現,開除會籍,移交司法部門。
五、積极參加協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六、本協會提倡團結互助,發揮整體優勢。
七、本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會員代表大會。
八、本協會的管理機構是:主席——秘書處——常務理事——理事——會員,另設文學部、外聯部、宣傳部、技術部四個平行部門。
九、會員入會無須繳納任何會費。
十、本協會會刊為《草原風》。
十一、本協會的一切費用均來自個人投資或社會團體的贊助。
十二、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本協會。
協會會員:本協會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會員入會: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協會章程。
二、熱愛文學,具備一定的文學素養。
三、願意為協會作出貢獻,支持協會工作,積极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或文學賽事。
四、發表過一定數量的作品或出版過書籍的以及其他在文學方面有一定成就的可申請成為協會管理人員。
五、團體入會和個人入會均填寫會員入會申請表。
六、對協會有突出貢獻的團體或個人可申請成為協會的管理者。
七、個人入會應由個人提交申請一份,另附作品三至五篇(首),由秘書處審核,主席簽字,通過者則為個人會員。
八、團體入會應由該團體的最高領導者提交申請一份,另附作品三至五篇(首),由秘書處審核,主席簽字,通過者則為本協會的團體會員。
九、團體會員包括出版社、雜誌社、工作室、社團等。
會員權利:
一、會員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表決權、監督權。
二、入會自由,退會自由。但退會者有權告知秘書處,以退會籍。
三、有權對協會提出建設性意見,有權監督協會工作和進展,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有權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會員有同時加入其他協會組織的權利。
會員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協會章程。
二、維護協會的團結與協作,為協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三、維護協會聲譽,維護他人權益。
四、支持協會決議,配合管理人員展開工作。
五、接受協會的評議,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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