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別人的人,就等於是愛上了心痛,愛上了寂寞,愛上了眼淚。
愛上別人的人,是不理智?
愛可有理性與感性之分?
愛上誰,不是內心所能控制的,控制的是愛的行為。
你還好嗎?愛不愛你?我只知道,我好想你,好想見你,好想同你有緣。
其實,分開是好的,愛一個人,是想擁有他的,即便他已是別人的了,即便知道自已的可惡與可曾。說可以遠遠的欣賞,可那要多無奈;如若你硬要在裝清純,裝懵懂,裝只做看客,那需要修練多少年啊!離開好,起碼還有自尊,還不至於被恥笑。
愛一個人,不分時間與距離。時間越長,越沉惦,越在心深處挖不掉;距離越遠越看不見,就會想的越多,越愛想曾在一起的日子。
我想你,無倫是白天還是黑夜;我想你,想你在我身邊;我想你,想我們的身後什麼都不曾發生過;我想你,想我們在同一個空間與時間。我想你,可也只能在這對你說;我想你,可也只能這麼的無力;我想你,可也只能這麼的卑微。
月都有陰晴圓缺,可你我呢?
忘記,頹廢,找人替代;可這一切不用發生,也知道它的幼稚。我不空虛,也不無聊。也許法律上認可的那個該真愛而不愛我的人,該令我迷失方向胡胡亂投放感情,那說明我還愛他,想的人該是他而不是你。明白生活就是生活,明白現在的感情都帶色彩,明白運動變化是永恆不變的真理,可還是想要一份“出淤泥而不染”。
夜,喜歡它,是因為在夜的掩蓋下可以忘了現實,可以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