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咬指甲比我開始記事應該還早,因為我現在還不記得怎麼養成了這麼個習慣。只是聽我媽說我小的時候別人一給剪指甲就哭,自己手又笨,不會剪,指甲又不能太長了,於是造就了這般本領。剛咬的時候家裡人覺得挺好玩,不過那時的技術比現在差些了,咬的指甲跟爛草帽邊似的。即便這樣,至少不會因為剪指甲哭了,於是就這麼著了。
慢慢地,我上學了。
學前班時還好點,因為上課要背過手去。那時的老師在自己眼裡也是很神聖的,滿是崇拜,所以至少課上不會再咬了。下課就完了,跟其他小孩們瘋鬧呀,滿手都是土,得空就把手放嘴裡了,嘴唇嘴角留下好多泥,不過向來沒感覺過臟。學前班過後就不用背手了,這又給了我機會,不知不覺手已在嘴裡了。得以慶幸的是,我向來不會挨老師的罰。一二年級的小學生最讓老師頭疼的是桌下搞小動作,說閑話了。這兩樣我都做不到,因為手放嘴裡了,做不了下動作,嘴啃着手呢,說不了閑話。從那時起,我在老師眼裡就是最聽話最乖的學生了。再後來家庭作業很重了,三個手指寫的酸麻,還好咬咬手指可以舒筋活血,能繼續作業了。真佩服我自己,那麼小就懂得勞逸結合了。
家裡人開始對我這習慣有意見了,因為手上老掛着血絲。自己想想也是,別的小朋友手又胖又嫩,而自己手上的肉皮兒啃得比樹皮還皺還爛。於是告訴前後左右的小同學再看到我咬手指就踩我腳。哎!我小時候可真夠狠的,想這麼個注意。現在看來,我腳小的一部分原因還要歸於當年那個破注意。
時間一長,對於每一次使用剪刀剪指甲都成了記憶深處的事。哪怕對你來說再普通不過的一次剪指甲,也成為難以抹去的記憶。小學的時候最愛考“最難忘的事”這個作文,其實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剪刀。當然那肯定不行,因為那樣不會感動老師,得不了高分。
如今咬指甲的歲月已有十幾個歲月了,意味着牆上的日曆已掀去了好幾千頁。從我認識的所有咬指甲的同行來說,稱得上特立獨行,登峰造極的恐怕只有我楊某人了。家裡時而還會燃起硝煙,我媽老說我,你一天就窮咬個破手吧,要不你不長個,要麼就是要不你這麼瘦,要麼就是要不你越長越寒顫,反正是把我這些先天身體缺陷全歸到我咬指甲上了。我老爺更是了不得,說什麼要不你考不好,一天光磕指甲了,鏟飯嘠渣去吧你。
對於咬指甲我反到有些自豪,我曾經說過,我從小到大唯一堅持下來的事就是咬指甲。高中時牆上貼着什麼成在堅持呀貴在堅持呀什麼的,這愈加給我增添了自豪感。其實有時想想也不值,這十幾年的咬指甲的功夫就算拿來做黃醬,恐怕手藝也早不在海天之下了。不過黃醬沒有手指好吃,黃醬最多吃一星期就夠了,而手指呢,是不間斷的吃了十幾年還沒吃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