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最大的嗜好,就是玩槍。見到槍,就心裡痒痒;不放它幾槍,就十分難受。拿着槍,自然會愛不釋手;玩着槍,往往會廢寢忘食。玩得多了,也就玩出水平了。在還未提倡保護野生動物的年代,打個野鳥呀什麼的,準是槍響鳥死,無以逃脫。
可是,已有二十多年,我再也沒有玩過槍了,心裡還籠罩着着一種恐懼的陰影。
也許你會懷疑:“那準是被公安逮住了,槍被沒收了,還被拘留了吧?”答案是否定的。
那是怎麼喜歡上玩槍,又為啥產生恐懼心理呢?其中緣由,且聽我一一道來:
上世紀六十年代,為了戰備需要,實行“全民皆兵”。階級成份好的,年滿十八歲,男人列為“基幹民兵”,女人列為“普通民兵”。基幹民兵發給一支鳥槍,普通民兵發給一支木頭槍,少年則發給一支“紅纓槍”。看到他們春風得意的樣子,聽見他們“殺!”、“殺!”地叫過不停,覺得熱鬧,頓生羨慕之心。
隔壁鄰居生小孩難產了,只聽到當基幹民命的哥哥用火銃“砰!”、“砰!”、“砰!”地朝天放它三槍,那孩子也就像槍子兒一樣,一迸就出來了。媽媽說:“槍是鎮邪的,還真靈啊!”從此,我對槍更感到神秘了。
看到畫上的解放軍,紅五星光芒四射,紅肩章輝煌燦爛,手持槍威風凜凜,我簡直像神仙一樣敬畏,像菩薩一樣崇拜。他們手裡持着“槍”,可打擊敵人,可鎮壓邪氣,是正氣的象徵,是威嚴的化身。從此,我愛上了槍。
每當看到民兵擦槍,我也戰戰兢兢地湊上前去,好奇地望着他們,千方百計地跟他們拉近。目的只有一個:我也想玩玩槍。可是他們把槍看得比爺爺還重,收藏得比黃金還嚴,誰也不給玩。好幾次做夢,我不知從哪搞了把槍,拆了裝,裝了又拆。可是沒有子彈、沒有火藥,打不響,真氣人!
上初中時,聽說“紅衛兵”可以使槍,我就迫切要求加入。六十年代初期出生的我,嚴重缺乏營養,個子矮小瘦弱,初中畢業時才身高一米三一。為了加入紅衛兵,我積極勞動,挑磚、挑砂、砍瓦柴,拾牛糞,什麼累活兒、臟活兒都拚命地干。早上去學校還要拾上一拖爛草鞋;晚上回家還要割一擔草喂隊里的牛。可是學校派人去隊里調查時,隊長說“這小子要是當上了紅衛兵,就會入團,還會入黨的,以後肯定會比我有出息”。看到我本人不在,以為我不會知道,就簽下了“不同意”三個字。我為隊里肥料積得不少,牛兒也喂得飽飽,可紅衛兵還是沒有加入了,當然與玩槍也就無緣了。
老天胸懷開闊,終於把玩槍的機會給了我。
八六年,我被分配到一所全鎮最偏遠的學校任教,同時擔任主任教師。我帶領七位年輕教師,用兩年的努力,把這所全鎮最差的學校,轉變成為了全鎮最好的學校之一。因此深受當地百姓喜愛,也跟村鎮幹部成了關係密切的朋友。
書記、村長各有一把新式的火銃。槍管長,槍口小,火力集中,因而射擊很准。他們知道我喜歡玩槍,就經常叫我去拿着玩。我買來了黑火藥和鐵砂,常常到野外學瞄準射擊。四十米開外的一顆手臂大小的樹,我常常一槍擊中,攔腰折斷。春耕時節,社員們種下的玉米,剛一長出苗子,就一株一株地被斑鳩拔掉了。有幾隻飛到了學校後面的松樹上,村民看到了,叫我去打。我彈無虛發,三槍擊落了三隻,給他們當了下酒菜。這以後玉米苗子很少被拔了。故事被學生們一傳,村民的秧苗被飛鳥糟蹋了,也準會捎信叫我去打。那時玩槍,確實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然而玩槍並非都是樂事,玩得不好,就會招惹大禍!
八九年下學期,我患病在家修養,閑得無聊,又來玩槍的癮了。時過半夜,一個人睡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胡思亂想。忽然隱隱約約地聽到“播禍”、“播禍”的聲音,頓生煩惱。仔細一辨:是麻雞的叫聲,極像發情時求偶的腔調。心裡暗暗自喜:這要是打着了,肯定是盤大美食。
我急忙穿好衣服,打着三節電池的手電,還多備了兩粒電珠,提起早已準備好的槍,帶上發火炮紙和鐵砂、土硝,穿上防滑軍鞋,徑直尋聲而去。
來到一塊油茶林中,果然看見了一團黑影,站在樹上,形如大鳥,至少一公斤半以上體重。雖看不清身上的斑斑點點,但從輪廓可以猜定;就是麻雞!
剛要瞄準,似乎它早已發現了我,一扇雙翅,呼地一聲飛跑了。只傳來了一股飛行的氣浪。
我趕緊追過去,它居高臨下,發現了我,又飛了。如此反反覆復,追追趕趕,跑跑停停,折騰了幾個小時。
天快要亮了,肥胖的麻雞也被我追累了,在暗淡的曙光中,它又飛去了百米開外的杉樹林里。我毫不氣餒,快速追過去。
這是鄰居家的自留山,生長着一棵棵高大的杉樹。杉樹枝繁葉茂,鬱鬱蔥蔥。我追至一棵樹下,樹葉正在晃動。我猜定是麻雞累了,一急之下鑽進了濃密的杉樹枝葉之中。心想:這一下你可不容易發現我了吧?為了做個穩實,我就往槍管里多加了一些火藥,又灌了一撮鐵砂,擴大了殺傷力,裝上發火炮,壓上了發射裝置。只要一扣動扳機,麻雞准成為我槍下的犧牲品,逃脫不了死亡的命運。
忽然陰雲密布,颳起了一陣冷風。我哆嗦了一下,渾身打了一個寒顫。真討厭!麻雞又“播禍”、“播禍”地叫了幾聲。你死到臨頭了還要“播禍”?我立馬打死你!
剛準備扣機,忽然風中飛下一根樹枝。定睛一看:我一下子懵了:天哪!樹上怎麼是一個人?正是隔壁鄰居同叔在砍樹枝呀!幸好這扳機還沒扣下去,否則將他錯當麻雞打了。我立刻大喊一聲:“同叔!您嚇死我了!今天我們兩個都托上天的福,還有一點運氣,否者我們都倒大霉了!”說完,我的心臟怦怦直跳起來,全身酥軟了,頭上猛地發熱,渾身出了冷汗!心想這一次扳機要是扣了下去,鐵砂準會射中同叔,即是不死,也會從樹上摔下來造成重傷,說不定會造成終身殘疾。要是被射死了,我成了殺人犯蹲了監獄,全家老小沒有了指望,他們怎麼生活下去?再說同叔被打死了,他家的親人不也會悲痛得死去活來?想到這,我腦袋全懵了,兩耳嗡嗡直叫,彷彿被雷擊了一樣。我立即把槍里的火藥倒了出來,扔掉了發爆紙,拋撒了鐵砂子,提着空槍,拖着沉重的步子,有氣無力地回到了家裡,心臟一直拚命地往外跳。
晚上睡覺,我做了噩夢:未曾謀面過的爺爺對我說:“槍是用來鎮邪和打擊敵人的,不是用來殺生的,更不是用來玩的。玩危險的東西,時時潛藏着危險發生啊”
我想:爺爺的話很有道理。自此,我再也不玩槍了。一提及槍,我就想起了那驚恐的一幕,至今心有餘悸。
註:本文的標題本是《玩槍記》,因系統認為含有敏感關鍵詞不讓發表,所以改成了《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