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只要用心觀察一下,你就不難發現大千世界無處不“怪”!比如:小學文化的人在做老闆,中學文化的人在做“打工者”,大學文化的人忙着四處找工作,博士學歷的人則在國外擦盤子……等等。當然,這只是存在於“受教育程度”上的怪異現象,生活中的種種怪異現象比比皆是,不勝枚舉。
怪,異也;詭於眾而突出則曰怪。你看,生活中就有很多有意思的現象:先是機動車風馳電掣般行使行人奮力躲閃,慢慢的卻又發展為行人慢慢走路不給機動車讓道,那架勢好像是說:撞我試試?再就是小孩子這邊往大路旁的垃圾桶扔果皮,緊接着大人就不顧廉恥的往地上亂扔雪糕棍兒……這些就屬於“怪”的範疇吧?!進入網絡時代之後,有朋友調侃的說,現在網絡時代有“八大怪”: 1、把家中的狗、貓等寵物們叫兒子或乳名,而把自己的孩子叫“小兔崽”;2、手機里存了兩三百個號碼,卻沒有一個是鄰居的;3、追求越來越高——謀高職位、穿高檔服裝、住豪華住宅、乘高級轎車、吃住高級飯店,接着患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壓;4、用火腿腸喂狗,吃着鄉下野菜和土雞蛋;5、逢年過節時大把大把地發短信,也收到大堆大堆的短信,但很多短信不知道是誰來的;6、白天在辦公室閑聊瞎扯,晚上在家裡熬夜加班;7、出版的書越來越多,買書的人也是很多,但讀書的人越來越少;8、在現實生活中用真名說假話,而在網上用假名說真話。嘿嘿,夠怪的了吧。
具體到我所在的我們國家政權機關最基層的一級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還是存在許多怪現象的。比如分工的不合理,導致累的累死、閑的閑出病來,還美其名曰“能者多勞”;又比如做工作越多的人越得不到好評和重用……於是乎:無論你做事還是不做事,無論做好事還是做不怎麼好的事,都會有人在私下議論;很多人怕人議論,於是謹小慎微,結果一事無成時,反而議論的人更多了。生活中的“怪”經驗告訴我們,當我們不如人家的時候,人家瞧不起我們;當我們強於人家的時候,人家嫉妒我們;當我們與人家差不多的時候,人家踩着我們……竊以為,這種怪現象應該是屬於原始競爭意識在人們思想上的不自覺的扭曲吧?!這種扭曲已經長期束縛了許多原本應該是很優秀的人士的手腳而不能正常得到發揮,也就很順理成章的衍生出人才受壓制、庸才得升騰的怪現象,並且這樣的怪現象還層出不窮……
我們的社會還處於“轉型期”的時段,社會生活中產生(或出現)種種怪異的事物和行為舉止等現象也是很正常很自然的。做為生活在這個社會的每一分子,對待社會上的種種“怪”,我們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好的心態就是:首先,既然我們沒有力量來抵制和遏制那種種怪異的東西,那麼我們就要從自己身上做起,盡量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用自己的言行影響身邊的大部分人按照正常的倫理道德去工作和生活;再就是對一些怪現象要“見怪不怪”,像魯迅先生說過的那樣:對你看不起的人,你最好不要去理他,甚至連看都不看他一眼……這樣長期下去,那些怪現象也就沒有市場了。
當然,有些“怪”現象實屬社會進步的新鮮事物,我們沒有必要對其指手畫腳的。
笑鈾
200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