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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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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攔社

  2012年3月11日星期天,我如約去江口鎮山田村給我去年病逝的姐夫“攔社”。

  說起“攔社”,還得從“社”是什麼說起。“社”其實是指春社,立春后的第五個戊日就是民間節氣中的春社日(老式日曆里有標註的)。過去在春社日這天是要祭祀土地神的,而土地神又叫社神。在我們贛南客家人居住的地方,祭祀社神的活動業已消失,倒是“攔社”這一習俗還一直沿襲下來。那麼,“攔社”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簡單的講,就是祭祀新墳的一個姻親聚集活動。按古老的傳統,祭祀新墳的人家是不過社的,意即祭祀天地之神與祭奠亡人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混淆。於是乎,“新葬之墳,則在社前祭之,本家男婦及內戚皆往。祭畢,即於墳間飲食。”這一習俗至今仍然在我們客家人居住的地方沿襲,民間稱之為“攔社”。據上手傳下來的說法,新葬三年內的墳稱新墳,要求在葬后第二年社前祭掃,如果因某些原因不能如期,也必須在三年內進行。攔社,可能是以社日為界限,祭墳活動必須攔在社日前完成的意思。而三年後的祭掃活動則叫上墳,而不能叫攔社了,大都在清明節了進行,且姻親不參與。隨着時間的推移,現在的“攔社”祭墳活動,已不興在墳間飲食了,由主家在家裡盛情款待。我們客家人還有一條約定俗稱的規矩,“攔社”時所消費的香臘紙錢鞭炮果品和魚肉飯菜煙酒等花銷費用都要由前來參加祭祀的親戚們“打鬥戲”、“抬麻條”共同分擔,拿現在的話來說就是“AA制”。

  由於姐姐一家住在贛州市沙河,老家又在較偏遠的山田半坑,這次攔社用膳也就與時俱進地定在江口飯店包餐,親戚們到飯店相聚,祭祀敬神事宜就有姐姐的家人去完成:姐姐的兒子兒媳都在廣東那邊開廠闖生活,兩個孫子同姑姑一大早就從贛州出發來到老家,和在老家居住的家人們去到姐夫墳前,完成了一整套祭祀的行動。自從姐夫成為我的姐夫以後,我們一直關係親密,幾十年過來,感情忒深。我想,既然是給姐夫攔社,光到飯店聚一聚似乎不夠意思的,便騎着摩托車來到姐夫的老家——20多公裡外的江口鎮山田村半坑,一定要到姐夫墳前鞠幾躬哦。不巧,由於我來晚了,祭祀的人群已經散去,我便叫姐夫的弟弟檢仔同我一起去坐落早半山腰的姐夫安息的地方,表示了我的一片哀悼與追思……

  記憶中曾經參加過許多“攔社”祭祀活動,這次的“攔社”是我最動情的,正如朋友所說的那樣:親人遠逝,一了百了,留給生者的,是近乎靈魂出竅般難以復原的疼痛。

  笑鈾

  201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