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富人。第一個送給對方價值20幾萬的禮品,這對於另一個富人來說根本不值得一提。他始終存在着“禮尚往來”的觀念,便回送給對方價值20幾萬的禮品,同樣,在對方心中,這也是不值得一提。有一天他們各自走在一條街上,先後遇見了一個乞丐,可是他們卻不願意施捨。
為何他們可以送給對方那麼昂貴的東西,卻不願意給一個乞丐伸出援手呢?
這就是“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的區別吧!
如果對方已經足夠了,已經擁有了,你送多麼昂貴的東西,也是毫無意義的,它就變成了體面的代表,起不了任何作用了,這無疑是“錦上添花”。而如果對方正處於艱難時期,那麼你送出去的東西將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意義了;就算是多麼廉價的東西,代表出的是你的一片愛心,這是多麼有意義的事啊!這也許就是“雪中送炭”吧!
而往往,沒有人願意對那些貧苦的人們伸出援手;相反,和那些大富豪是一個勁地阿諛奉承,不管有沒有作用與意義。
權勢誘人!
你有能力“錦上添花”,那也就有能力“雪中送炭”啦,不是嗎?這一切,歸根於權勢,它在誤導着人心。
一樣,你送給那些有權有勢的人的物質,在他們眼中是一件小事,他們不會銘記,這樣,有什麼意義呢?相反,那些證處於貧苦時期的人們對於你的幫助一定會銘記於心,那麼,這就是真正的有意義!
有能力“錦上添花”,就有能力“雪中送炭”;與其“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那才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