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真的一定要在一起嗎?古有“己所不欲,勿使於人”。他說:“己所有欲,就一定要施加於人嗎?”或許永存於內心的愛,即使是一去不復返的別離,才是永存的珍愛(真愛)吧。雁過留聲,水過留痕。即使一剎那的美好時光,對他來說,也可能是一生的璀璨吧!
一個理智的成熟的人要是喜歡一個人的話,可能是在周全思考兩人的種種條件后,才做出是否對喜歡的人表白。但是,如果一定要將喜歡和愛有所附加的話,那麼,永遠不能等值的附加,能是一個理智的人去拼搏、去努力、去爭取,讓愚公移山的壯舉,去感動上天,讓冥冥之神來助始終不渝追求的人實現永恆的愛嗎?現實允許這種創造神話般的奇迹存在嗎?
有人說“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那麼,想不斷反而斷,就能不受其亂嗎?
有人說“世間只有藤纏樹”,難說只有藤纏樹,樹不纏藤嗎?愛情靠相互欣賞為基礎,這是內質。但是,如果一個人一開始就下定決心不對另一個人加以了解的話,那麼有何來互相吸引的氣質之美呢?一個人又怎能對另一個沒有完全展現自己的人加以了解呢?難道說一見鍾情才是最好的愛情選擇嗎?追求所愛,如果是單方的一廂情願,有人會說這個人在做無謂的舉動嗎?“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固然好,但多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吧。為所愛所去愛,所付出,且無怨無悔,他追求這種至真、至愛、至純的美吧!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自由,這是亘古不變的至理。不能不信,即使身帶枷梏的奴隸,也有選擇吃飯於否的權利,何況在如此昇平的世界呢?選擇愛,選擇被愛,對於一個人來說,可能不需要理由,那麼,選擇不被愛,也不需要理由吧。當然一個人有了很多理由,就更能選擇不被別人所愛了。
當一個人拒絕(選擇了不接受)另一個人的愛時,那個不被接受的人必然要經歷一個痛苦的面對既成事實的過程(階段)。因為他愛(特別喜歡)她,所以這毫無疑問是個痛苦的過程,即使他在天亮的時候,臉上呈現的是笑容,但那笑容背後可能都是蒼蒼的苦楚與感痛吧。
有人說,愛的痛苦就像毒藥,不能通過加大計量去暫時的止疼,治病要治根。生活是美好,不要辜負了!但是,現實中偏偏有這樣的人,即使五毒俱全,施加於身,他不會說痛,他看到的可能只是很遠的(或許只是假想的)一點微不起眼的希望。他認為有希望,就有機會,即使萬分之一。為愛去打拚,在生活中,還有什麼比追求至愛而更有動力,能讓人感動一生呢?
可是,喜歡一個人,可能不是單個人片面的追求與狂想吧。如果正是他的不斷追求,他的剖心的真誠的示愛,對於她來說,反是一種“糾纏”、痛苦呢?這樣的話,一定與他的初衷極端違背,因為,他要他所喜歡的人每天都快樂,過的比別人都好(即使現在沒有足夠的資本,但只要在生活中奮鬥,誰會懷疑將來沒有!)。
如果現實中,她對他的行為的反饋確實如此(他對她的呵護反是她的痛)呢?那麼對於他來說,該何去何從呢?
他應該理智地清醒地走出那光明不太明顯的感情追途嗎?他身邊的朋友不少,也都說了不少至深至理的話。在如此比生死抉擇更難取捨的境地中,他該作出何種“決斷”呢?
“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有人覺得好嗎?)
“於人方便,就是成全自己。”(沒人覺得不對吧?)
“該不該做拿得起,放得下人?”(她希望他放得下嗎?)
這是他一生中邁出的第一次感情(對她有情),不過邁出的只是前腳,當然落腳點可能還是原地吧。
有人或許說“這是一種無奈的遺憾吧!”他(我)說呢?“只重結果,不注重過程的人,可能永遠沒有收穫的喜悅。我不覺得有什麼遺憾。”實際上,即使有所謂的“遺憾”,但“遺憾”不能是一種另類的美嗎?
有人說“情字頭上一把刀”。是“刀”,不是雙刃劍!一個鋒利的刀刃,揮出的不應是熾熱的情嗎?是血的濃艷,是情的壯美,是愛的激動,是……
有人說冷靜可以成就一切,別種心境可以暫時代替一切失落,真的嗎?
有人說,只要她生活中充滿笑的愉悅,做什麼樣的朋友都好,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