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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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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合同(一)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______ 佰______ 拾______ 萬 ______仟 ______佰______ 拾______ 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 方式支付給甲方:

  ( 1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並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戶當日 (指甲方消戶前 ) ,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於甲方。

  ( 2 )乙方於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 3 )乙方於 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 );剩餘房產價款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均由乙方 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 4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戶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稅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後,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戶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 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於甲方。逾期超過______ 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 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並付違約金 ___________ 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合同(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合同(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 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 。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 元。該房屋總租金為 元。

  三、租金於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並經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