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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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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字樓出租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

  2、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出租合同(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面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后,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后,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后,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后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后,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