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初步設計技術諮詢合同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時 間: 2012年 月 日
委託方: (簡稱甲方)
承接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2012-2014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初步設計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技術服務內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編製2012-2014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初步設計,其內容、範圍和深度達到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初步設計編製的技術要求。
二、小流域初步設計進度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小流域初步設計有關資料后,乙方開始工作。
2、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完成小流域初步設計的編製。
三、收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國家關於水利水電工程勘察收費標準的規定向甲方收取小流域初步設計編製費。
2、小流域初步設計的編製費、評審會費用及專家酬金共計 (人民幣),合同簽定后三日內預付 (人民幣)。
3、乙方向甲方提交經審批通過的小流域初步設計時,甲方應付清全部餘款 (人民幣)。
四、小流域初步設計的交付
1、乙方向甲方提交編製完成的小流域初步設計2本。
2、超出合同規定增加的小流域初步設計應另收工本費。
五、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
2、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如甲方變更委託評價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較大修改、錯誤等,造成乙方返工。雙方另行協商訂補充協議,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4、乙方負責辦理小流域初步設計相關審批的手續辦理。
六、小流域初步設計專家評審會費用及專家酬金由 乙 方承擔。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壹式 肆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