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一)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方雙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製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准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干確定包干造價,包干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於辦法結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元的百分之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准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沒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並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地竣t212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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